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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事指南

时间:2023-12-04 10:58:53 来源: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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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对象

  自然人、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二、办理条件

  因过期未认证、刑满释放或劳动教养结束人员可申请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三、受理单位

  (户籍所属地)社保局、乡镇(街道)或村(居)委党群服务中心、邮政储蓄银行;

  四、基本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1、恢复待遇申请,参保人向城乡居保对外经办机构提交恢复待遇申请

  2、恢复待遇

  3、告知参保人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提交业务:单位或个人在网上填写、提交办理业务相关信息、材料

  2、申请材料完整的,区社保局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业务审核;材料不齐的,补齐材料后继续办理

  五、所需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刑满释放证明书(非必要)

  六、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105号 )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0〕21号)

  九、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12345

  投诉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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