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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办事指南

时间:2023-12-04 10:53:48 来源: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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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对象

  自然人、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二、办理条件

  年满60周岁,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可申请延缴,中断缴费的允许补缴,年满65周岁时,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一次性缴费。

  三、受理单位

  (户籍所属地)社保局、乡镇(街道)或村(居)委党群服务中心、邮政储蓄银行。

  四、基本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缴费申请,参保人向经办机构提交补缴申请

  2、受理,经办机构推送应征缴费数据至税务

  3、缴费,参保人通过税务部门或微信或授权银行代扣等途径缴费

  4、记账,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数据,完成记账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缴费申请,参保人线上提交补缴申请

  2、受理,系统推送应征缴费数据至税务

  3、缴费,参保人通过税务部门或微信或授权银行代扣等途径划扣缴费

  4、记账,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数据,完成记账

  五、所需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

  六、表格下载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105号 )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0〕21号)

  十、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12345

  投诉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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