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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时间:2022-11-30 22:38:27 来源:广东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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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东省人社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四位一体”“四防协同”的总体思路,积极创新社保基金监管机制,强化案件查办与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基金监督“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推动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格局和全方位、多层次基金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社保基金已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基金管理安全网越织越牢,有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广东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葛国兴说。


充分利用大数据  创建“订单式”检查制度

  2021年初,广东省人社厅接到某区社保工作人员通过修改银行账户将多人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转入本人控制的银行账户的要情。基金监督人员立即分析,确定“多对一”主要作案特征,即不同身份证号码参保人员待遇发放至同一银行账号,根据这一特征,通过社保信息系统抽取全省高风险数据,以订单形式下发各地开展核查。

  2月24日,龙门县社保局收到相关订单后,到某乡镇社保所现场调查,发现社保所所长刘某有重大嫌疑。2月26日,刘某主动交代违规做法及其他违规业务。12月,龙门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刘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这个案件是广东省社保基金监督机构充分运用大数据开展监管的缩影。近年来,广东省充分利用人社部社保基金监管系统、省大集中信息系统、跨部门数据比对等开展高风险疑点筛查,每季度通报监管系统疑点核查情况,常态化实施大数据监管

  “在2021年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广东省人社厅基金监督机构组织分析近年数十件要情的作案手法,梳理出20多个疑点数据筛查规则,提取出近10万条高风险数据,指导各市开展针对性检查。”葛国兴表示。

  为常态化精准打击基金违法违规问题,广东省从2020年起建立“订单式”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基金监督机构通过总结基金违法行为特征,提取疑点数据筛查出疑点问题,打包成检查任务订单,发送给下级检查,由上级验收检查结果。

  在2022年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中,广东省人社厅基金监督机构总结新型案件特征,针对“多人待遇发放到一人账户”“修改身份证信息骗取养老待遇”等要情特征,协同信息机构持续开展疑点数据提取工作,精准筛选出约1.7万条高风险疑点数据,下发检查订单组织各市核查。截至10月,省级基金监督机构下发181份订单,通过订单发现43件基金要情。

  2022年1-10月,广东省人社部门主动检查发现基金要情占当年全部要情82%,2021年以来主动发现要情的总量是过去5年总和的2.88倍

  

创新基金要情管理  强化联合查处和预防机制

  今年1月,广东省人社厅基金监督人员通过分析,发现某县社保工作人员通过虚假身份证、亲属证明等贪占社保基金的要情,提出大数据比对取数排查规则,作为一类高风险疑点数据,向有关地市下发检查订单。

  清远市人社局接到订单数据后,由基金监督机构牵头组成检查组,辗转600多公里赴M市走访核查,途中遭遇山体滑坡和特大暴雨等险情。通过翻阅几千份档案资料、恢复社保信息系统备份数据、调取银行发放流水等细致工作,调查组抽丝剥茧,历经半年深入调查,还原了清远市社保局Z某代领3名参保人待遇的骗保案件真相。目前,案件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办。

  2021年4月以来,在严格落实人社部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基础上,广东省实行“四个一”基金要情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即一报告(严肃及时报告要情纪律)、一处置(严厉打击基金违法行为)、一分析(深入分析典型要情)、一检查(开展针对性排查)。

  “为压实各地基金要情报告责任,广东省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考核办法中设定基金安全等六大指标,将基金要情报告、基金追回等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地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地方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葛国兴说。

  2020年12月,广东省人社厅、公安厅联合印发《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全流程规范侵害基金案件的查处与预防机制,人社系统内基金监督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劳动保障监察发挥行政执法职能、社保经办依法履行稽核职责,形成查处打击基金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2021年以来,广东省共查处欺诈骗保和贪占基金要情160件,追回基金1.41亿元,多名违法违纪人员被追究刑事、党纪政纪责任。

  

细化量化监督责任  多管齐下解决基金追回难

  近年来,广东省创新督导工作机制,细化量化基金监督责任,推动履职尽责:2020年,广东省人社厅制定社保基金监督工作任务清单,细化九方面职责,明确履职方式、依据和不履职表现形式等;2021年,印发社保基金监督上级直查规定,针对重大风险、重大违法问题等8种情形,由上级直接开展直查;2022年,印发社保基金监督履职评价标准,对基金监督履职行为进行细化并量化评分。

  为解决基金难追回的问题,广东省人社厅不断拓宽基金追回机制,建立完善约谈教育、协议还款、代发金融机构协助追回等措施。

  针对参保人拒不退回违规领取的社保待遇问题,2020年以来,广东省建立非诉执行基金追回制度,规范基金追回程序和文书,明确责任人拒不按时退回多发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做出追回决定书,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非诉执行制度既避免了经办机构与行政部门的案件移送转办,提高了效率,也为基金追回提供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障。针对经济困难、失踪等客观原因难以追回的,督促地市通过财政依法先行垫付的方式挽回基金损失,努力实现基金颗粒归仓。

  通过持续发力,广东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方面各尽其职、协同发力,持续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制度、入规程、嵌系统。“一批批有效的管理风险防控措施持续写入了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各险种业务经办规程和内控管理办法等;数百项风险预警嵌入到大集中社保信息系统,覆盖社保所有业务流程功能点;基金监督制度机制日益健全,监督能力水平持续提升。”葛国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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