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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知识知多D |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与之前区别在哪?

时间:2022-08-10 15:15:52 来源:湛江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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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答大家对阶段性暂缓社保的疑问,我们特别推出“社保知识知多D”栏目,回答广东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知识问答十五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惠企政策落实见效~  

  如何缴?

  和之前有何区别?

  缓缴费款所属期和缴款期限如何规定?

  快来看看你关心的问题吧~

  

问题一   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具体有哪些规定?与之前的缓缴政策有何区别?

  

  一是调整了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困难行业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和补缴时间,即5个困难行业用人单位可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2022年 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 2023 年6月30日前缴费。

  二是明确了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 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以及娱乐业等17个困难行业企业,可申请缓缴 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6月30日前缴费;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4月30日前缴费。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三是规定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 缴2022年6月至2022年12 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6月30日前缴费;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1月31日前缴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问题二   扩大缓缴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 5 个困难行业用人单位缓缴三项社 保费的缓缴费款所属期和缴款期限如何规定?

  

  此次扩围政策调整了 5 个困难行业企业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施期限和补缴时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相关规定未发生变化。

  未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申请4月起缓缴的缓缴费款所属期和缴款期限如下:

  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 申请5月起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月份顺延一个月, 已缴纳的2022年4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可以申请退回。

  缓缴费款所属期和缴款期限如下:

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问题三  5 个困难行业企业办理缓缴三项社保费后,应当于什么时候补缴费款?

  

不需要。税务机关将批量调整设置,原已申请缓缴的用人单位申报完缓缴期间社保费后,系统会自动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的缴款期限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

  

 问题四  5 个困难行业企业办理缓缴三项社保费后,应当于什么时候补缴费款?

  

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缓缴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超过缴款期限缴费的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问题五  17 个困难行业用人单位缓缴三项社保费的缓缴费款所属期和缴款期限如何规定?

  17 个困难行业用人单位缓缴三项社保费相关规定如下:

  本期的社保知识知多D

  有没有解决你的一些困惑呢?

  下期还会回答更多大家关心的问题

  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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