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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17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9-04-01 11:29:27 来源:湛江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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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17号代表建议由省卫生健康委主办,我厅参与会办,我厅的会办意见是:

  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按全国统一标准发行,具备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六大功能。

  我省从2002年起围绕“一人一卡,一卡多用,全省通用,网卡结合”的目标,积极发放社保卡、扩展功能及应用领域、优化管理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社保卡就医结算的功能得到充分应用,在医疗领域的应用逐步深化,基本具备社会保障“一卡通”代替就诊卡的基础。一是基本实现全覆盖。截至2019年2月底,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0333万人,普及率95.7%,基本实现“一人一卡”,发卡人群覆盖本省户籍人员、非本省户籍参保人员、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港澳台和外籍参保人员。二是医疗领域的应用基础扎实。社会保障卡广泛应用于诊疗挂号、医保联网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信息查询等应用。东莞等大部分地市积极探索,通过整合人社、合作银行、医院等资源,就诊卡、社保卡、银行卡三卡合一,实现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办”挂号、就诊、结算、查询打印等就医全流程业务。2018年,根据人社部的部署,全省签发电子社保卡,在潮州开展了扫码购药,将逐步拓展在购药、就医结算方面的移动支付。三是管理服务更加完善。出台《关于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的规程》,规范了社保卡申领、激活、挂失、补换卡等业务办理流程。建立了社保卡网上服务平台,开通网上补换卡、领卡启用、制卡进度查询、挂失解挂等服务,并通过邮政EMS配送上门,群众足不出户便可快速办卡换卡。

  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卫健委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代替就诊卡,做好制定社保卡办理业务接口标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梳理用卡流程等相关工作,真正实现凭社保卡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挂号就诊。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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