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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公告

时间:2023-11-22 00:03:12 来源: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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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决定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与《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https://www.gdzz.gov.cn/tzgg/content/mpost_19995.html)中湛江市选调生岗位一一对应(附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有关资格条件,报名参加2024年湛江市选调生考试未入围体检,且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达到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聘用到对应企事业岗位。

  三、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负责,按照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开展。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违反就业协议不来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获聘人员为企业人员,薪酬待遇执行企业有关规定。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应承诺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有关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示等情况将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二)未明确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以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759-3180371。


  附件:湛江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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