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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技工院校 报备新设专业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2-02-15 08:46:19 来源:湛江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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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技工院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我省技工院校新设专业管理的通知》(粤人社函〔2010〕938号)要求,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报送资料,改革报送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1、报备函以纸制形式寄送我室。报备函中应按附件要求填写有关汇总资料。

  2各新设专业的可行性报告、教学计划及拟用教材、拟任师资情况、实习场所、实习设备情况等有关资料应以“**技工学校201*年新设专业资料”为文件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lw@gdjys.org.cn

  二、上报时间

  各校新设专业申请备案的受理时间为每年12月1日—31日。新专业备案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受理。各地、各校要据此合理安排好新设专业申报备案工作。

  三、资料存档

  各校应将经专家审核通过的新设专业资料的电子文档打印成纸制资料留作为存档资料,以备检查。

  地    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7楼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

  邮政编码:510115

  联 系 人:杨 勇  曹国平  

  电    话:020-83397442,83354787

  附件:201*年新设专业名单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年新设专业名单

  学校名称:                          招生代码: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培养层次

  学制

  专业编码

  考取职业资格证书

  1

  2

  3

  4

  5

  6

  注意:1、培养层次是指培养中级、高级、预备技师、技师等。

  2、专业编码按《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专业编码填写,如非《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的新设专业则填“无”。

  3、填写学生毕业时要考取的与专业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要注明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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