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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2-20 15:17:00 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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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中旬至6月上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9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高度凝聚共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担当。我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列为2022年全域工作的主线,贯穿于各方面全环节。一是抓政治思想铸魂,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二是抓政治组织保障,加强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健全运行机制,构建“责任明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领导率先垂范抓整改,局主要领导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重担,凝神聚力推动整改工作真落实、细落实。班子成员立足本职分工、带头抓、带动改,形成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一盘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周密部署,精心谋划,推动整改有序高效进行。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对反馈意见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全面整改。按照巡察组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一是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根据反馈意见,逐条深入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项问题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跟。二是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及时传达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向全体干部职工亮明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提要求、压任务,要求每位干部职工都是巡察整改的参与者、责任人,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上下同心拧成一股绳,形成抓整改的强大合力。

  (三)细化措施,加强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见实效。落细落实整改措施。在确定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对每个问题客观分析,坚持“立即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形成整改措施100条。修订完善制度10项,建立机制4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实现制度管事、管权、管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督办。我局党委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盯紧整改进度,对整改不理想的事项,进一步细化工作台账,安排专人跟踪协调。要求每半月调度一次工作进度,及时汇报整改进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摸得到、见得着。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推进社保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政策待遇未能落实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全市企业养老应建账未建账情况全面排查。二是将应建账未建账人员名单印发相关县(市、区),建立了工作台账,跟踪督办落实。三是印发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建账工作要求、完成任务时间节点等。四是加强与省社保局沟通,及时汇报建账进展情况,争取支持。

  2.关于“社保基金管理运行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加强扩面征缴工作。克服疫情对经济冲击的不利影响,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异地务工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为突破口,深挖扩面潜力。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立体宣传手段,如在湛江日报、湛江云媒开展社保政策知识50问答、编印社保政策知识宣传手册、组织社保志愿者开展面对面宣传等,加大社保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更深入了解社保、关注社保,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二是规范基金支出管理。工伤保险方面:根据省、市有关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文件规定,我市已及时将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2档变为8档,同时亦明确了阶段性下调费率50%的政策执行起止时间;2022年7月,我局按规定重新核算了39599家单位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并提交市税务部门征缴;工伤保险基金已实行全省统收统支,统一支付平台,统一支付流程,统一支付标准,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发了工作指引,规范各县(市、区)具体业务经办;密切监测全市工伤基金的收支情况,预计工伤基金于2023年4月达到再次调整费率条件,届时我局将配合省局做好相关费率调整工作。职业年金方面:一是2022年,全市应归集职业年金已全部归集省局。二是市局已制订相关工作制度下发各县(市、区)社保局执行,进一步规范各统筹区归集上划新征集职业年金。机关养老保险方面:市社保局组织全市11个统筹区开展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工作,目前8个统筹区已做了缺口补助项目库,有3个统筹区经二次测算,预算仍有结余,经与当地财政沟通,为此调整为不需要做缺口补助项目库。

  3.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建立市社保局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对局领导班子进行重新分工,明确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已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日记制度,局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到各科室检查用水、用电等安全情况,并登记在册,由各办公室签字确认。三是已购置了36具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目前每层楼、每间办公室配齐安全设施。特别是计算机房、档案室,加置了灭火器和消防感应器。四是2022年全年组织了3次消防培训,通过培训使局干部职工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感和使命感,了解掌握了消防安全专业知识。

  4.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一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把握好党委工作职责,在议事决策时坚持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二是修改完善相关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事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议事效率。

  5.关于“攻坚克难意识不足”的问题。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将应报废未报废车辆进行报废处理,报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22年12月24日进行了报废处理。

  6.关于“基金追回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对涉及2021年“清数筑墙”行动未追回基金和死亡人员、服刑人员、跨省人员等群体多发、重发待遇的问题,我局立行立改,现已全部追回多发待遇,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对于巡察结束后省社保局每月定期下发的领取社保待遇疑点比对数据,我局坚持边核查边整改,持续把疑点数据核查处理始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工作。三是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做好跨层级、跨部门、跨险种数据联网核验和共享比对,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推动解决重复领待遇、死亡多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易发多发突出问题。

  7.关于“应拨未拨、应退未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数据比对。积极协调卫生健康、民政、公安等部门进行常态化数据共享比对,及时掌握参保人员情况,并结合“清数”“筑墙”行动,进一步清理完善参保人相关数据,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告知存量人员办理相关业务。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主动告知工作,应通过网站、微信、电话、短信、办事大厅等渠道,大力宣传社保关系转移、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等政策,告知参保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特别是参保人跨省变换工作单位时,要及时办理转移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全面归集社保关系,防止新的“个人账户沉淀资金”问题持续出现。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对于短时间内无法清退的人员,做好动态跟踪及建立工作台账,作为长期整改事项,持之以恒抓好。

  8.关于“社保服务不够便民”的问题。一是全面推动社保业务综合柜员制。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前台综合出件”的“一窗通办”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赤坎区社保局2022年8月在全市率先试点,截至2022年12月底,开发区、遂溪、雷州、霞山也相继启动。2023年上半年尚未启动的县(市、区)将全面实施。实施综合柜员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来回跑”“多头跑”的问题,真正做到只进“一扇门”,即享“一站式”服务,办事效率和便捷度大幅提升,满意度和获得感更充盈。二是打造“十五分钟智慧社保服务圈”。已为基层社保服务经办配置终端机、高拍仪和多功能服务设备,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为推进社保“网上办、指尖办、终端办”等便捷服务提供支撑,构建县镇村三级服务体系,推动老百姓办理社保业务不出村、不出镇。三是加大网办宣传力度,下半年共开展了3场网办宣传活动,现场派发了230份宣传材料;印发社保知识问答和网办指南3万份;通过湛江日报、湛江日报公众号、湛江云媒方式进行社保政策知识和网办宣传。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上线网办12项,实行全流程网办。四是核酸大规模筛查期间,与核酸检测数据对碰,通知市本级未做核酸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通过“粤省事”进行网办生存资格认证业务,并以群发、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参保单位通过“粤省事”“广东人社”APP等平台网办业务,同时主动联系单位一对一指引网办实操,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今年,各参保单位、参保人通过信息比对认证、粤省事、广东人社APP、人社部平台认证等网办平台办理业务共12699人,74760人次,网办率83.25%。五是市社保局已为市本级参保的212个机关事业单位开通11项关系类网办业务。12月份,举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办业务培训,网办通道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六是工伤保险已实施省级统筹,业务系统应用省大集中系统,目前省已为我市统一开通工伤保险16个服务事项实现100%全程网办,其中3项邮寄办、5项网上申报办结、8项秒办秒批。七是全市定期失业金申领网办率80%,失业补助金申领网办率100%;企业养老和城乡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实现全网办。八是2022年11月起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社保卡发放,12月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约67.5万人,发放率为78.4%。

  9.关于“部门数据共享滞后”的问题。一是税务和社保系统是分属政府不同部门主管的国、省级垂直系统。2009年后我省社保缴费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保机构负责业务经办,两机构系统间的数据通过协定规则来交互,省级社保、税务系统通过三方对接平台,税务征收数据可实时推送到社保系统,实现了社保征缴数据的共享。二是我们从部、省、市三级各跨部门实现了出入境、火化、死亡、服刑、特困供养人群、核酸检测和疫苗等数据的共享。目前省局已进一步开放省级共享数据接口(含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省级法院、公安、民政)嵌入业务系统实时共享。与税务系统已实现单位经营和个体经营户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状态名称、注册地址、登记注册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名称、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行业代码、行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生产经营地址行政区的信息共享。2022年10月,我局主要领导率队赴市政数局座谈,加强信息交流,协调推进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流程标准和规范。三是税务部门金税三期上线后,税务和社保系统出现了一些数据不交互的问题。2022年9月,省人社厅和税务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数据交互存在问题分类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两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提升后台技术保障力量,对系统问题省两部门会评估开发程序解决。

  10.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旗帜鲜明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的重要意义;组织学习国旗法,规范使用国旗图案,对局内张贴的宣传内容及时更新;组织学习社保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真落实、细落实。二是我局于2022年11月举办2022年全市社保经办能力提升培训班,特别邀请市委网信办领导就意识形态方面内容进行授课,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落细落实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梳理总结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并部署做好下一步工作。

  (二)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不力,执行纪律不严格,基金管理风险高企”问题的整改。

  1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我局于2022年11月举办2022年全市社保经办能力提升培训班,专题安排基金安全和廉政风险课程。通过现场解读案例的方式,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制定并印发相关活动工作方案,强化风险意识,提升社保基金管理能力,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完整,持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三是制定相关责任书,组织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12.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并印发相关活动工作方案,强化风险意识,提升社保基金管理能力,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完整。二是我局于2022年11月举办2022年全市社保经办能力提升培训班,专题安排基金安全和廉政风险课程。通过现场解读社保相关案例的方式,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三是制定调研制度。对市外调研做了详细规定,要求制定详细方案,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进行,且调研期间不得去旅游景点等地,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13.关于“内部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一是2022年11月,已充实一名副局长,目前局班子成员已配齐,并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重新分工。二是健全内部监督体系。成立内部监督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任主任,抽调2名业务骨干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工作。三是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强化常态化谈话警示工作。建立和完善任前谈话、定期谈话、诫勉谈话、警醒谈话为主要形式的谈话机制,严格执行谈话流程和规范,真正发挥谈话警醒作用,定期编发廉政短信警示干部职工。

  14.关于“落实监督制约机制不到位”的问题。以班子成员配齐配强为契机,已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对班子成员重新进行分工,完善了“职责明确、科学管理、相互制衡”的班子分工工作机制,杜绝“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的现象,基金监管进一步安全规范。

  15.关于“社保经办业务问题突出”的问题。2021年省社保局内控检查指出未完成整改的5个问题中,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个,剩余4个仍在加紧整改中。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关于机构编制问题共3个,主要是3个县(市、区)缺少编制和有关内设机构。继续加强与当地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按照上级要求,设立内控机构,增加编制。二是关于审计指出死亡、超龄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清退的问题。对符合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可继续缴费至满足申领养老金条件的人员,重新核实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不应清退资金和应清退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沉淀资金情况,各县(市、区)社保局将继续查找应清退未清退参保人联系方式,告知其前来办理退费业务。三是关于廉江市社保局基金账户清理问题,已整改完毕。省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已实现由市社保局统收统支,并由市局收入户和支出户在省集中式一体化系统完成利息上解、收入户余额划转。廉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户已于2021年按省里要求通过集中式一体化系统上划收入户余额。市社保局已通过修订相关工作规范加强网银密匙约束管理,提高基金支付安全。

  16.关于“信息化项目中标高度集中”的问题。一是已调整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加强我局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安排局办公室在编人员担任采购员,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安全规范。

  17.关于“采购规避招标”的问题。一是2022年12月已取消原配送公司供货,现按规定程序,正在重新选取饭堂食材配送公司。二是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饭堂财务、采购、安全、卫生等管理。

  18.关于“增加工程量超规定额度”的问题。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对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把关,全盘统筹,提高设计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避免出现更改设计、二次设计的情况。二是加强与施工方、监理方的协调沟通,主动作为,加强施工质量与施工成本的动态监管,做到既确保工程质量,又实现成本管控。三是规范施工合同管理,严把增加合同项目的审查和报批程序,不能突破规定的额度,做到合理、合规、合法,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各项规定。

  19.关于“购买服务未通过政府采购平台”的问题。一是局已组织办公室和计划财务科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采购文件,进一步熟悉政府采购政策,提高依法依规采购的意识和水平。二是计划财务科已梳理2021年至2022年8月以来各项印刷费用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查漏补缺,确保自2022年9月份起不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2022年11月印刷社保政策知识点问答和网办指引折叠小册已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购买印刷服务。

  20.关于“饭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修订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饭堂管理专员不再允许借款备用金,只能根据发票报销费用。二是2019年及以前单位根据就餐情况凭请示函将代扣的餐费及补助全额划转到饭堂专管人员,划款并未附发票,由饭堂专管人员与供菜公司结算,该情况已于2020年财务检查后落实整改,从2020年8月起改为由供货公司提供发票,根据发票据实报销。三是正推进使用建行生活app中“智慧饭堂”功能用于职工订餐及缴费,将根据职工缴费的情况“T+1”划转到单位基本户,杜绝饭堂专管人员收取现金缴费的情况。四是饭堂专管人员已归还备用金及个人缴纳现金款。五是已按规定调整饭堂管理人员。

  21.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两项会计凭证无附件,将补充对应明确同意支出的对应日期的党委会议记录补充作为凭证附件依据。二是针对附件发票未盖公章,财务将对2018-2021年会计凭证进行重新排查,对未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补充盖章。三是进一步完善饭堂管理制度,重点抓好饭堂财务管理。四是重新修订相关财经制度。明确单位借款范围只能为零星的办公支出、差旅费等,大额支出不再允许通过个人名义借款转账,必须在上报党委会通过后附以发票或者合同作为付款依据。

  22.关于“工作走过场”的问题。一是为加强业务经办风险防控专项检查,2022年以来市社保局多次派出检查组对业务经办管理不到位、风险防控基础较薄弱的县(市)社保局实施现场检查,及时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检查报告,下发通知书督促限时整改、挂账销号。深入开展数据稽核,突出关键信息修改、待遇恢复发放、待遇补发等高风险业务,组织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围绕死亡暂停待遇后恢复发放、死亡注销后恢复发放待遇、多个待遇领取人共用同一银行账号、领取死亡待遇后修改银行账号二次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等重点业务疑点数据展开深度排查,以查促改保障基金安全。二是已重新补充完善2021年11月相关调研报告,争取做好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三是已制定调研制度,进一步规范调研工作。

  23.关于“为民情怀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加强行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方式和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热线电话接听管理。开展电话接听礼仪与服务技巧的培训,对常规业务问题进行收集整理,解答业务政策时尽量做到规范专业、准确简洁。三是落实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予以回应解答;对无法立即解答的问题做好记录,待问题解决路径明晰后,第一时间向咨询群众反馈;对难以沟通及不属于自身业务范围的疑难问题,尽力做好政策解读并及时记录反馈。四是印发市社保局干部职工工作台账簿,强化服务管理。各科室根据窗口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能进行检查,做出相应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强化责任追究。凡是发现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的给予通报批评,切实督促窗口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五是对于接到群众投诉问题,分管领导亲自出面接待解答处理,如果是属于前台问题,严肃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如果是参保人对政策不理解,耐心做好解释,化解矛盾。通过完善措施和加强管理,12345反映社保服务问题的数量大大降低,2022年7-12月为42件。

  2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组织学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并要求各科室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熟悉政策,严格执行。二是2022年8月,我局组织全体在编人员通过“移民局”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因私出国(境)情况及持有证件情况,目前,我局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已全部交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下一步,将对未经单位审批擅自因私出国(境)人员按规定处理。三是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申请证件、证件保管及个人申请因私出国(境)等均作了明确要求。四是已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外出、因公外出等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五是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的私自留存因私出国(境)证件和未经批准擅自出国旅游人员要求写书面检讨,并进行谈话教育处理。

  (三)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25.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够”的问题。一是2022年5月印发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把党建工作学习列为第一议题,重点学习党建理论知识和党建法规规定。二是局党委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对2022年度抓党建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在局党委会上进行专题汇报,并对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评议。三是每周对支部党员“学习强国”学习进度进行通报,要求各党支部督促本支部党员依托“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

  26.关于“党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我局于2022年11月召开巡察整改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规定环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局班子成员将谈心谈话内容详细记录。二是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交由党委书记亲自把关。三是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年度考核相关要求,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按照分管工作情况,认真对个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廉洁情况进行总结。四是局领导于2022年12月已分别开展讲党课活动,其中局长在全体党员大会上开展讲党课活动,副局长分别在所在党支部开展讲党课活动。

  27.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党委领导。我局2022年10月召开的党委会有两项为发展党员议题,会上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详细介绍发展党员情况,并结合平时考核提出意见建议,对平时考核优秀的建议发展,对条件不成熟的建议继续培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成员逐一表态,统一意见,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高标准严格把关党员发展工作。二是今后发展党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把关,依规依据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为党组织吸纳更多更好新鲜血液。

  28.关于“党委对干部选任工作把关作用弱化”的问题。一是自2021年9月已取消党政班子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二是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委选人用人的领导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严肃人事组织纪律。

  29.关于“领导班子决策分歧意见较大”的问题。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选拔任用相关文件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规范性、权威性。二是自巡察反馈至今,我局共召开11次党委会,均认真做好会前充分沟通酝酿,议题成熟再提交党委会议研究,所有党委会议议题均由党委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党委书记末位表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30.关于“议事过程不严谨规范”的问题。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二是自巡察反馈至今,我局共召开11次党委会,均认真做好会前充分沟通酝酿,议题成熟再提交党委会议研究,所有党委会议议题均由党委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党委书记末位表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1.关于“干部配备不及时”的问题。一是2021年1月市委编办批复同意小局大科后,共开展三批科级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工作,共提拔4名科长,10名副科长。后续待符合提拔条件人选成熟后,党委即组织选拔任用。二是我局于2021年1月至今,共完成四批职级晋升工作,共晋升一级主任科员3名,三级主任科员5名,四级主任科员20名。后续职级晋升工作将按政策规定办理。

  32.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一是通过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重点培养全能型优秀年轻干部,把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作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突破口,充实一批年富力强的中层干部。二是2022年1月根据市委编办批复成立市医保中心,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市人社局和市医保局共同制定移交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规定已于2022月7月将医保经办合同制员工移交至市医保中心。三是完善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对临聘人员的管理、考勤、考核、奖惩等要求,加强对临聘人员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33.关于“岗位职责不清”的问题。一是2022年7月,我局以医保经办职能划转到市医保中心为契机,拟对内设机构职能进行调整,同年9月,已将方案报市委编办,待批复后抓紧落实,建立“职责清晰、科学效能、运行规范”的社保管理体系。二是采购员已调整为局办公室在编人员担任。三是已调整饭堂管理人员。四是各科室工作职责已严格按照市委编办批复内设机构职责执行,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交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科负责,并按照“人跟事走”的要求将相关人员一并调整。

  34.关于“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干部职工同一岗位就任时间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已对在现岗位工作超过10年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

  35.关于“对涉改干部关心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我局借用到市医保中心在编人员共11人(含1名后勤雇员),其中有5名人员分别于2022年8月和9月晋升为四级主任科员。此次晋升,我局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不搞区别对待,消除涉改干部对晋升方面的顾虑。二是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沟通,尽快明确借用人员期限问题,消除借用人员的思想顾虑。三是加强借调工作的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做好政策解释,为借调人员排忧解难,让他们安心工作。

  (四)对“巡察反馈、审计监督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仍有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

  36.关于“对上一轮巡察指出‘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一是我局已于2022年8月收取国新健康保障服务(广东)有限公司(原广州中公网医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被其收购)租金及水电费(合同期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合计:28680.00元。二是我局已于2022年5月收取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租金(合同期限:2019年2月1日—2020年5月31日),合计:1920.00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党委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能力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使命担当的重要标尺,作为衡量事业发展的重要标杆,进一步高位推动、高点谋划、高效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扎实细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政治引领,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稳经济大盘、提升社保运行水平等重大决策,进一步创新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等战略规划,进一步精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惠企利民举措,书写更有温度的民生答卷。

  (二)强化政治责任,切实捍卫基金安全。坚决扛起捍卫基金安全极端重要政治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动力,全面压紧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强化职能部门管控作用,发挥纪检部门监督作用,落实防控督查“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保业务规范,在堵塞漏洞上保持力度,在整改落实上延展深度,在举一反三上拓宽广度,坚决守好人民群众每一分“保命钱”。

  (三)完善政治监督,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围绕巡察整改等重大任务和重要工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增强从政治上观察分析问题、把握化解风险的思想自觉,加强问题识别、偏差校准、调查处置、闭环管理效能。围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监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情况,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效释放一体推进“三不”叠加效能。

  (四)擦亮政治底色,锻造过硬干部队伍。深化党建和业务融合,纵深推进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干部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在民生保障、服务发展等重大任务中当先锋、做表率。充分激发担当作为精神,打造一支可堪大用、能打胜仗、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社保干部队伍。

  (五)坚持整改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注重标本兼治。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保持警惕心态,防止问题反弹,及时巩固整改成果。特别是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查找类似问题,联合对比,借鉴经验,触类旁通。建立健全符合我局实际的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366729;邮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子邮箱:zjssbjbgs@126.com

  中共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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