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湛江市2021年度评定优秀施工企业、项目和劳资专管员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14 12:01:01 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引导建筑施工企业规范和提升用工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分工方案》(湛委办〔2016〕51号)和《湛江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湛人社函〔2022〕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认定湛江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优秀施工企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优秀项目和优秀劳资专管员,充分展现近年来我市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取得的新成就,大力弘扬企业自觉践行社会责任的新时代精神,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认定范围和认定名额

  (一)认定范围。

  在湛江市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的企业,湛江市范围内住建、交通、水务领域的在建工程项目及从事在建工程项目劳资岗位的劳资专管员。

  (二)认定名额。

  此次认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优秀企业5个,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优秀项目20个,优秀劳资专管员20名。各县(市、区)具体报送名额按照所在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原则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优秀企业不超过1个,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优秀项目不超过5个,优秀劳资专管员不超过3名。

  三、认定方法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企业自荐、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形式,最终由评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台账资料研究决定。

  (二)坚持认定条件,确保认定质量。坚持推荐具有代表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三)认定程序。

  1.各县(市、区)初次评审认定。各县(市、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牵头,由成员单位抽选人员组成评审认定小组,于2022年9月30日前进行初次评审认定并报送市评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市级复核评审认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由成员单位抽选人员组成评审认定小组,于2022年10月31日前,根据各县(市、区)报来的认定资料进行书面和实地复核后进行评审认定,确定名单后以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报市分管领导审定。

  3.评审认定名单确定后,认定名单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开公示一周。

  4.最终评审认定名单于2022年12月向社会公布(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认定标准

  (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优秀施工企业的标准。

  1.推荐认定的企业和项目应是在湛江市范围内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中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和项目。

  2.承建的湛江市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依法落实工资保证金、用工实名制、工资分账管理、维权信息告示牌等制度。

  3.承建的湛江市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在2年内(自2020年5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以来)没有发生欠薪问题,没有发生劳动争议案件。

  4.施工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

  5.施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没有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执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法律规定,没有强迫加班、超时加班行为。

  (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优秀项目的标准。

  1.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节点和支付比例及时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和约定预付工程款。

  2.建设单位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或保函、保证保险。

  3.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提供工资保证金的银行付款凭证或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凭证。

  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按规定配备劳资专管员。

  5.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的“项目更新率、项目经理到岗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项目考勤工人数”完成国家和省的指标任务。

  6.施工总承包企业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分包单位依法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

  7.在建工程项目在建期间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8.在建工程项目按最新标准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9.在建工程项目通过拉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或创新采取其他方式营造根治欠薪宣传氛围。

  (三)优秀劳资专管员的标准。

  1.承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担任劳资岗位(或相当的人事岗位)一年以上,并在所承建工程项目上担任劳资专管员工作半年以上。

  2.业务熟悉,能在该领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建立岗位工作的各类台账准确、清晰、整齐。

  五、奖励政策

  对获得湛江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优秀的企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优秀的项目以及劳资专管员实行以下奖励政策:

  (一)获得湛江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优秀的企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优秀的项目以及劳资专管员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二)被认定为优秀企业的,在湛江市辖区内2023年度承建的工程项目可申请免缴工资保证金(或保函)。

  (三)被认定为湛江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优秀住建项目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行业诚信行为管理办法》(湛建管〔2011〕240号)精神,信用分可加100分,该项目直接评定为良好项目。

  (四)被认定为湛江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优秀交通项目的,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1〕20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1〕21号)精神,在年度信用评价中可加1分/次,最高限值2分,并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进行书面表扬。

  (五)被认定为湛江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优秀水务项目的,市水务局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精神,在年度信用评价中可报良好信用行为记录,并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进行书面表扬。

  六、监督管理

  对获得湛江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优秀的企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优秀的项目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经市评审认定小组评定后,取消该企业、项目的奖励政策。

  附件:

  1. 优秀施工企业申报表

  2. 优秀项目申报表

  3. 优秀劳资专管员申报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