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021年度评查结果和变更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和《关于报送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021年度评查材料的通知》(湛人社函〔2022〕17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市直培训机构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评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同意湛江市仁邦职业培训学校等13家培训机构通过2021年度评查和变更事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根据《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规定,本次考核评估得分未达85分以上不合格或放弃评估的7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2),即日起暂停招收培训学员和举办新的培训活动,不得报考和进行办学许可证换证、民政年检等工作。限期半年内整改,根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合格评估标准》补充报送佐证材料并实地评估合格后方能继续开展办学活动;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三、对于办学许可证已到期、年度评查不通过且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2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3),取消其办学资格,停止招收新生和举办培训活动,不得报考和进行办学许可证换证、民政年检等工作。该2间机构应尽快到我局和民政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否则会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征信。
四、对结果有异议的培训机构需在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向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逾期无效。
附件:
1. 同意通过2021年度评查的市直培训机构名单(含变更事项)
2. 未通过2021年度评查的市直民办培训机构名单
3. 取消办学资格的市直民办培训机构名单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1:同意通过2021年度评查的市直培训机构名单(含变更事项)
附件2:未通过2021年度评查的市直民办培训机构名单
附件3:取消办学资格的市直民办培训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