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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公开招聘总工程师公告

时间:2021-07-12 17:13:57 来源:湛江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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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污染源监控中心是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赤坎、霞山、麻章、坡头等市辖区及相关功能区的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以及承担新生产、销售、在用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状况的监督抽测等。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总工程师(管理八级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专业要求等详见《2021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公开招聘总工程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即2021年8月2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2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0:00时至2021年8月2日24:00时(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注意:该时间段以外收到的邮件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5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担任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2年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 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

  (4)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写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材料、荣誉证明。(非必须)

  上述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压缩后发送到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邮箱(hj3381649@163.com)。邮件名称和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不按指定格式投递邮件者视为报名无效)。联系电话:0759-3381649。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等两个网站公布考试人选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或通过电话方式通知。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考评。

  2.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原则上划定60分,如需调整,视考试总体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商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划定公布。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名次。

  3.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0人,则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取前二十名进入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环境监测专业技能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重点查阅个人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顺位递补。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人员在面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焦,密切关注湛江市疫情防控要求。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面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网发布,请考生在应聘期间,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电话不畅通或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具体事宜可咨询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59-3381649,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接受湛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全程监督电话:0759-3195091。

  (四)本公告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1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公开招聘总工程师岗位表.doc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doc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1).xls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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