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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城居养老保险知多少(三)

时间:2022-01-05 11:23:21 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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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如何变更缴费档次?

城居养老待遇的领取条件是啥?如何领取?

什么是丧葬补助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三期小贴士来啦

快拿小本本记下来!

参保人如何变更缴费档次

  若需调整缴费档次,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当年未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缴费;当年已经完成缴费后变更的缴费档次将在下一年度生效。参保人变更缴费档次的,可以通过经办服务机构(邮政储蓄银行、税务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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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城居养老待遇的条件

  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且未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相关待遇。

  (一)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规定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三)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四)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含按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合并计算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五)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不继续缴费(含一次性缴费)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不领取基础养老金,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至个人账户储存额发完为止,或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并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如何领取城居养老待遇?

  参保人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开始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符合条件申领待遇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卡)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所属街道、镇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申请办理,经社保局审定后,次月起每月发放养老金。

  港澳台居民不需提供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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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待遇后,每年都要进行养老资格认证?

  按月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每年需认证一次,认证间隔期不能超过一年。如超期未认证的,将暂停发放相关待遇,待其补办有关认证手续后,恢复发放养老金并补发之前停发的养老待遇。

  资格认证方式: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属街道、镇人社所安排的认证机点(村)按指模认证。

  2、通过手机在“粤省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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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死亡且未领取职工社会保险丧葬费补助金的,按其死亡时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16个月发放丧葬补助金,例:假设参保人死亡时的基础养老金为180元/月,即丧葬补助费标准为:

180×16=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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