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全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办事流程,完善办事程序,修订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开。对于许可事项,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承诺事项进行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发给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对于备案事项,申请人按规定提交备案资料的,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二、强化部门联动,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上报制度。人力资源服务业有关统计情况是反映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是反映地区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水平的主要凭证,有助于推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准确掌握人力资源服务业数据对本地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充分利用年度报告和季度统计的有关规定,完善数据统计方式方法,特别是人力资源流动管理部门与主管劳务派遣的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同共进,层层核实、层层落实,确保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数据,于每季度末的次月8号前报送市局。如出现数据失实要按照《统计法》的规定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改革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部门加强对违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重点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要落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及备案等事项公示制度,在门户网站公示获得许可及备案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有关情况。实施部门要就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有关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每半年及时将许可及备案情况、每年度及时将评估情况及有关意见建议向市局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市场科)报告。联系人:梁翠华、钟水燕;联系电话:3119217;邮箱:zjjycjk@163.com。
附件:1.关于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流程(参考)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书(参考)
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承诺书(参考)
5.关于申请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函(参考)
6.行政许可决定书
7.(不予许可)行政许可决定书
8.关于同意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函
9.场地使用证明(样本,以相关部门制式证明为准)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关于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