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组字[2004]7号
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局以上单位:
现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