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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

时间:2013-12-26 16:39:3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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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现根据《社会保险法》,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解读。
●相关概念
1、什么是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界限(也称法定退休年龄),解除劳动义务,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和服务,保障其晚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部分,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储蓄性、共济性、福利性等特点。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2、哪些人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都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什么?
(1)缴费基数。《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为缴费基数,在社会保险年度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申报缴费。社会保险年度指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我市将在每年7月份前公布新一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
(2)缴费比例。目前,我市国有、集体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26%,其中单位缴纳18%、个人缴纳8%;私营企业缴费比例为20%,其中单位缴纳12%、个人缴纳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纳入统筹基金,8%纳入个人账户。
4、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流程是怎样?
  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书(复印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当地地税征收大厅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和个人缴费登记,随后凭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个体工商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当地地税征收大厅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和个人缴费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地税部门征收大厅办理个人缴费登记。
   5、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未达到领取退休金规定的缴费年限怎么办?
可以选择逐月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退休金年限为止,或者继续缴费后男的年满65岁、女的年满60岁后可选择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6、在不同地方、不同企业缴费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在不同地方,不同企业的不重复的缴费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并以累计缴费年限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7、是不是达到领取退休金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就可以不需要缴费了?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就业(包括受雇于个体工商户),就要参加社会保险,并不是缴费年限15年就可以不参保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15年只是达到退休年龄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一个必要条件。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8、申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是什么?
①年龄条件:
正常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岗位)年满50周岁;
②缴费条件: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9、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包含哪几部分?如何计发?
    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为: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1998年6月30日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死亡待遇计发标准为:①丧葬补助费为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②一次性抚恤金为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③一次性救济费(不分供养人数)为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10、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怎样确定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由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地,由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什么好处?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可以让参保人员在全国范围内无障碍流动,在任何地方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基金可以转移。特别是对于流动性较大的群体无参保后顾之忧。
12、哪些人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跨省流动就业、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和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参保人,需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通俗一点说,就是你在省内流动或跨省流动后,新的工作单位在当地社保局给你办理参保后,你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3、怎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①领凭证。参保人在原参保停保后,由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自己凭身份证打印)
②写申请。参保人在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申请。(参保人自己提交)
办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好转出转入的各项手续。(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衔接,无需参保人自己办理)
如我市某企业参保职工张三去深圳工作,企业为张三在我市办理停保后,张三凭身份证到我市社保局打印参保凭证,待张三在深圳的新工作单位为张三办理参保后,张三向新参保地的社保局提交参保凭证,由新参保地社保局联系我市社保局衔接确认符合条件后,就可办理转移手续。
14、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养老保险关系怎么处理?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如已达到城镇职工退休缴费年限和年龄条件的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没有达到可考虑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政策,国家另行研究制定。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一段时间后重新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律责任
   15、用人单位不为单位职工参保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①用人单位不为单位职工参保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期限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③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 征收机构责令 期限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 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参保咨询电话:3313111
投诉举报电话:3119234,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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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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