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做好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0-15 11:31:29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湛医保办〔20129

 

关于做好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参保登记、资料核对录入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参保目标任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一档50元,二档80元。

二、参保缴费时间

201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办理时间为201210201220。参保人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三、参保任务

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经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将全市 201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任务,按常住人口数(核减已参加职工医保人数)的98%确定。各县(市、区)参保人数是综合考虑当地常住人口数、参加职工医保人数、2012年度参保人数后,确定参保任务指标。(见附表)

四、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参保进度予以通报。

2、此次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将纳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指标体系。

3、各地要认真组织做好参保登记、资料录入等工作。如有不明确的问题,请与市城乡医保办联系。

附:湛江市201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分解表

 

                   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

                             2012年10月11

 

抄送:市政府陈云副市长、马贵副秘书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11印发

湛江市201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县(市、区)

应参保人数 

下达参保任务数

赤 坎 区

129592

127000

霞 山 区

188776

185000

麻 章 区

239760

235000

坡 头 区

326531

320000

雷 州 市

1428571

1400000

廉 江 市

1429591

1401000

吴 川 市

959184

940000

遂 溪 县

877551

860000

徐 闻 县

673469

660000

开 发 区(含东海岛)

264306

259000

  

6517331

6387000

 

 

 

    说明:1、应参保人数是根据当地常住人口、参加职工医保人数及2012年度参保人数

           综合考虑确定。

         2、以应参保人数的98%确定2013年度参保任务数。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