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湛江市科学技术局整体支出 自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评〔2019〕22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18年度湛江市科学技术局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湛江市科技局(挂湛江市知识产权局牌子)是湛江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市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人员情况。
内设科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规划与社会发展科、高新技术科、农村科技科、科技服务与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科、人事科。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离岗退养人员1人,后勤服务编制5人。
(三)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学技术、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科技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承担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和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六)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深化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和科技创新专业镇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九)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推进民营科技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十一)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二)拟订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国际组织间、区域间的科技合作项目。
(十三)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
(十四)组织开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十五)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参与知识产权的涉外谈判,牵头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十六)负责全市专利工作,贯彻落实专利优惠、奖励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协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与管理。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省科学技术厅和省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评〔2019〕22号)要求,为做好该项工作,成立2018年度市财政资金科技专项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组 长: |
钱 成 |
副局长 |
副组长: |
张长青 |
副调研员 |
成 员: |
江雄伟 |
综合规划与社会发展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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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中 |
农村科技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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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铖 |
高新技术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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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国旗 |
知识产权管理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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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成义 |
行政审批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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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建波 |
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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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淇杰 |
办公室副主任 |
(二)自评工作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评〔2019〕22号)要求,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局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了由领导、业务和财务骨干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完整报送。我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三、目标设置
(一)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1、支持企业、政府与驻湛省属高校、全国的部属高校和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科技计划项目、产学研创新联盟、产学研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和科技管理人员培训等。
2、开展湛江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包括博士联谊会)、科技兴湛高级顾问团专家调研、考察、培训、会议、咨询等活动;开展评估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和专家评估活动。
3、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办法》(湛知[2014]20号),资助全市专利申请费和实审费,资助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企业。
4、开展科技进步活动月、科技宣传、展览与科技交流合作活动、科技信息化建设和设备更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扶贫、编辑印刷与科技统计分析、民生科技和市科技业务管理平台维护等各项科技活动。
5、保障科技创新券评审、全市创新大会及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企事业工作、试点示范或优势企业工作、托管工作、宣传培训、专利行政执法、专利申请激励、“两建”、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以及知识产权执法和办公设备等各项知识产权工作。
6、保障海博会展览相关工作,鼓励科技服务机构服务高企认定。
7、我局积极开展湛江湾实验室筹备工作。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1、支持企业、政府与驻湛省属高校、全国的部属高校和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科技计划项目、产学研创新联盟、产学研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和科技管理人员培训等。
2、开展湛江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包括博士联谊会)、科技兴湛高级顾问团专家调研、考察、培训、会议、咨询等活动;开展评估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和专家评估活动。
3、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办法》(湛知[2014]20号),资助全市专利申请费和实审费,资助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企业。
4、开展科技进步活动月、科技宣传、展览与科技交流合作活动、科技信息化建设和设备更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扶贫、编辑印刷与科技统计分析、民生科技和市科技业务管理平台维护等各项科技活动。
5、保障科技创新券评审、全市创新大会及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企事业工作、试点示范或优势企业工作、托管工作、宣传培训、专利行政执法、专利申请激励、“两建”、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以及知识产权执法和办公设备等各项知识产权工作。
6、保障海博会展览相关工作,鼓励科技服务机构服务高企认定。
2.阶段性(当年)绩效目标。
1、支持企业、政府与驻湛省属高校、全国的部属高校和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科技计划项目、产学研创新联盟、产学研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和科技管理人员培训等。
2、开展湛江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包括博士联谊会)、科技兴湛高级顾问团专家调研、考察、培训、会议、咨询等活动;开展评估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和专家评估活动。
3、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办法》(湛知[2014]20号),资助全市专利申请费和实审费,资助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企业。
4、开展科技进步活动月、科技宣传、展览与科技交流合作活动、科技信息化建设和设备更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扶贫、编辑印刷与科技统计分析、民生科技和市科技业务管理平台维护等各项科技活动。
5、保障科技创新券评审、全市创新大会及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企事业工作、试点示范或优势企业工作、托管工作、宣传培训、专利行政执法、专利申请激励、“两建”、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以及知识产权执法和办公设备等各项知识产权工作。
6、保障海博会展览相关工作,鼓励科技服务机构服务高企认定。
四、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一)整体支出完成率。
我局科技整体经费实际支出数为7596.5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数0万元,本年实际收入数7596.58万元,2018年该项目整体支出完成率为100%。
(二)财务合规性。该项资金为财政拨款专项资金,作为项目进行开支。日常支出严格遵循财政部门下发的各种资金规范使用文件及本单位财政制度开支。
(三)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
按规定拟于7月下旬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度湛江市科学技术局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表格。
2.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公开时间控制在财政局发出批复通知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内容的内容有财政局关于预决算的批复、部门预决算基本情况说明及相关表格,如2018年市科技局部门预算、关于批复2018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湛财预[2019]8号)。
五、预算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
我局各项工作经费严格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请款和拨付。
2.项目监管。
我局按规定配合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和各项工作经费支出进行检查、监控、督促。
(二)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性。
组织健全,单位成立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单位内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包括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制度以正式文件执行,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等文件收集齐全;管理健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每年年初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年终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领导重视,定期关心过问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做到账实一致、专人管理、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营运收入及收入上缴按时上缴。
2.固定资产利用率。
我局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如下表:
固定资产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在用资产 |
闲置资产 |
||
金额 |
占全部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全部资产比例 |
|||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8 |
1930000 |
1930000 |
3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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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房屋 |
8 |
1930000 |
1930000 |
3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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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用设备 |
212 |
3650803.76 |
3650803.76 |
61.75% |
|
|
其中:汽车 |
5 |
1199104 |
1199104 |
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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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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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具、用具、装具 |
447 |
326865.00 |
326865.00 |
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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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图书、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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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物和陈列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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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67 |
5907668.76 |
5907668.76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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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控制率。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4.9万元,实际支出数14.9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00%,我局根据年初“三公经费”预算的批复,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
2.“公用经费”控制率。2018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数57万元,实际支出数57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
(四)在职人员控制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单位编制数37人、当年年末单位实际在职人数35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4.59%人,无超编现象。
六、整体绩效
年度整体工作高质按时完成,取得的效果如下:
1、支持企业、政府与驻湛省属高校、全国的部属高校和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产学研创新联盟协调工作、推动产学研创新基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载体、积极高效地组织科技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活动等。
2、开展湛江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包括博士联谊会)、科技兴湛高级顾问团专家调研、考察、培训、会议、咨询等活动;开展评估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和专家评估活动。
3、全力推进全市专利资助工作高效发展,资助全市专利申请费和实审费,资助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企业。
4、积极开展科技进步活动月活动、科技宣传、展览与科技交流合作活动;及时更新科技信息公开网站和工作设备确保科技工作高效运行;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组织下属单位定期开展科技年鉴的编辑印刷与科技统计分析;同时兼顾民生科技、市科技业务管理平台维护等各项科技活动顺利进行。
5、保障推进科技创新券评审、全市创新大会及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等顺利开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企事业工作、试点示范或优势企业工作、托管工作、宣传培训、专利行政执法、专利申请激励、“两建”、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以及知识产权执法和办公设备等各项知识产权工作。
七、存在问题
1、制度完善、经费审批、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业务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提高。
2、抓紧项目进度管理,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八、今后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要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综合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以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公务支出各项管理制度和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及处置等程序,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加强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预算法及内控制度的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内控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和内控管理水平。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