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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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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入库的通知

时间:2022-11-17 09:55:59 来源:湛江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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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科研院校,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工作,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科资字〔20221309号)文件精神,启动征集2023年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入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入库项目研究内容需符合以下六个类别:

(一)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及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结合我市综合区域创新能力各项指标,按照扬长补短强弱项的原则,着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不断提升企业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能力,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不断完善孵化育成体系;不断支持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环境,推动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

(二)引进重大科技创新资源。围绕科技发展重点方向和优势特色产业,以补充和完善高端创新资源为目标,引进重大科技平台、创新项目和创新人才等创新资源,承接国家、省和市的重大科技任务,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着力增强地方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培育和提升高新区核心竞争力。加强对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工作的统筹和指导,支持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促进区域创新资源和新兴产业加速汇聚;支持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等重点产业平台建设;支持建设省级高新区,加快“以申促建”,支撑引领地方创新驱动发展;支持高新区开展高层次管理人才培训,以新经济理念推进高新区发展。

(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能力提升。支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聚集创新要素加强园区建设,开展科技成果示范,吸引农业创新型企业落地园区发展;支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培育创建;支持产学研合作创办地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支撑我市产业发展。

(五)支持科技特派员对接帮扶镇村。引导科技特派员团队深入重点帮扶镇村,开展科技服务全链条覆盖的对接帮扶,示范推广适用技术成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结合我市发展需求,引进相关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和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六)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围绕科技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湛江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星创天地”等科技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做好地方科技战略研究、科普推广、科技创新统计和监测、科技管理服务培训等工作,不断提升我市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服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

二、征集方式及时间要求。

本次征集入库采用线下入库方式,按照申报人填写《湛江市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入库申请表》(附件1)、申报单位审核、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流程入库。申报单位将《2023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项目入库申请表》(一式一份)交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属地科技主管部门需行文推荐,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报送湛江市科学技术局。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函、汇总表、《湛江市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入库申请表》(附件1)。入库申请书(纸质)通过线下报送至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资源资配科,统一用A4型纸张打印。

本次项目征集入库是项目储备环节,入库项目作为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储备项目,如本次没有入库,将不具备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资格。入库项目正式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时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信息不能修改。

三、征集时间。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省驻湛单位报送截止时间:20221130日下午1700。逾期不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件。

(一)入库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湛江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

2.具备完成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

3.在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验收结题、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方面无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4.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二)项目负责人入库总数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的入库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含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入库项目)

(三)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入库项目不得多头入库;同一项目内容已获得市级(含)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得入库。

(四)企业项目逾期1年以上未验收结题或未经市科技局批准延期的不能入库事业单位项目逾期1年以上未验收结题或未经市科技局批准延期的,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入库。

五、入库要求

(一)项目入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入库项目储备情况将作为省科技厅向我市切块资金额度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广泛发动科研人员踊跃申报,加强指导和服务,尽快入库,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做好材料审核推荐及汇总报送工作。

(二)项目入库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需对项目入库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纳入科技诚信失信处理。

联系人及方式:陈军成,0759-3335154


附件:1:湛江市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入库申请表.xlsx

               2:湛江市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入库推荐汇总表.xls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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