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湛江市2025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310”具体部署,加快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支撑 “百千万工程 ”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湛江市2025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按照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zj)自行申报项目,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立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详见附件1)。申报单位须具备实施项目的基础和科研能力,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提供项目申报承诺函(见附件2)和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项目一经立项,申报书填写的相关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
(四)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严禁违反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申报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承担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总数超过3项的。
2.项目负责人承担有项目逾期超过半年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3.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科技计划立项。
5.申报项目涉嫌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申报书内容查重率超过50%的,形式审查不通过。
6.市直单位申报项目未经本单位推荐的,县(市、区)单位申报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推荐的,不予受理申报。
7.申报单位未按申报要求提供规范材料,附件材料不齐全及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申报。(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独立法人资格佐证、项目申报承诺函、单位财务状况佐证,以及项目申报条件等其他佐证。)
8.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违背科研伦理道德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不得申报。
9.其他相关情形。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首次申报的单位须在管理平台进行单位注册,待系统审批通过后,单位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操作流程参阅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已注册的申报人和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市直单位在管理平台对申报项目审核、择优推荐,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
(三)材料报送。经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并胶装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1份报送湛江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需签名、盖章)。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7:00;
(二)项目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17:00;
(三)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17:00;
(四)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17:00。
五、联系方式
(一)专题业务问题咨询申报指南专题具体联系人。
(二)综合性业务咨询:基础研究与资源配置科欧阳昕,0759-3335154。
(三)平台技术支持:020-83163365(QQ群:309025903,仅限单位科研管理员1人进群)。
(四)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湛江市科技局办公楼一楼湛江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电话:0759-3205352)。
附件:1:湛江市2025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项目申报指南.pdf
5:广东省××市(××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协议书(参考模板).wps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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