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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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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2-14 11:41:39 来源:湛江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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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统一部署,202238日至623日,委第三巡察市科技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2922日,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科技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认识到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抓好巡察整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的政治任务。党组坚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市科技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赵刚同志任组长,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局党组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列出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局整改办每周收集一次情况,每月1530日向市巡察办报送一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整改市科技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局统筹,要求各科室分工不分家,加强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相关责任科室和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主动认领、分工协作,决不允许层层推责卸责,共同将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改出效果。

注重长远,完善制度机制市科技局党组重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1. 紧盯重点难点问题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单位全面发展

(一)以身率先真抓问题改出实效。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刚同志非常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经常过问了解整改工作,定期主持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落实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实措施以严要求开展整改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刚同志对巡察反馈的五大方面32问题高度重视,要求逐个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在领导小组会议上请党组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逐条讨论,抓准抓实措施,以严要求进行整改,强调对问题实行动态管理,挂账销号,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互相结合,巡察整改与其他工作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刚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摆上重要位置,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科技创新工作相结合,力争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我市科技工作高质量持续发展。

三、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政治学习不深不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制定了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坚决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等制度,2022年第四季度已学习6次。

2.已给全部党员配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2022927日邀请海洋大学教授给全体干部职工做专题宣讲。

3.制定2022年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重点发言计划表,目前已专题学习3次。

4.1016日党的二十大召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各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专题学习并撰写提交学习心得,并通过粤政易支部信息群组织党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的相关报道。

5.1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市科技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近期市委书记刘红兵到市科学技术局调研讲话精神,对市科学技术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部署。

(二)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意识薄弱问的整改

1.20224月和11月分别召开市科技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研究布置局意识形态工作。

2.已调整了市科技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1名副局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3.202211月局党组成员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三)对意识形态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问的整改

1.严格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分析研判、工作协调、定期通报机制和处置意识形态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制定印发《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网络意识形态内容管控制度》《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制度》《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等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2.20224月召开市科技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

3.局党组高度重视在科技领域对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启动专项资金项目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网络空间隐私安全专题研究,支持网络空间安全智库建设。

4.202211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5.组织干部参加了1214日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全市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并将会议精神向党组成员传达。

(四)对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职责混淆问的整改

1.局办公室已于202262日制定并印发《湛江市科学技术局会议管理制度》,完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已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学习《湛江市科学技术局会议管理制度》,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事职能制成表格印发各局领导和业务科室学习,提高办会工作业务水平。

(五)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的整改

1.收集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组织大家进行了学习。

2.原汁原味记录党组会议内容,如实反映集体决策。

3.发函征求了局内局外各方面意见,12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六)对党组会议程序不规范问的整改

1.组织召开业务学习会,学习了党组工作条例、科技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按照党组会议制度召开党组会,有经过领导同意审批的议题才能上会。

3.立行立改,不断完善党组会议记录,记录内容详尽,我局自巡察以来召开的党组会都按规定形成决议,印发了17期会议纪要。

(七)对湛江湾实验室推进缓慢问的整改

1.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实验室启动建设期考核评估自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实字〔2022351号)要求,经市政府审定同意湛江湾实验室自评价相关材料已于2022426日上报省科技厅。57日,省科技厅第二批省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小组到实验室进行现场数据核查。724日,科技部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了实验室主要领导代表实验室作了《锻造南海科技栋梁》的主题汇报,给予了高度评价。1127日广东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通报考评结果,湛江湾实验室启动建设期考核评估结果为良好等级。

2.我局领导多次带队到龙王湾基地现场查看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现场研究解决困难,工作专班每周调度推动项目加快动工。

(八)对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推进不力问的整改

1.2022年,新认定1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市级众创空间,全市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共有32家,基本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科技创新氛围浓厚。

2.正式印发《湛江市科技企业加速器管理办法》。科技企业孵化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3.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大力开展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提质增量工作,举办“2022年度湛江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业务培训班”,为企业提供科技孵化载体后补助业务培训指导并组织参会载体进行座谈交流,及时掌握了疫情常态化环境下,我市各类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现阶段的建设运营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设想,为科学有效开展科技服务工作、制定完善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提供了科学依据。

4.2022年,我市两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参加国家、省两级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均获评A级,获评A级比例达100%。我市是粤东西北唯一获评全国A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城市,全市科技孵化体系量质进一步提升。

(九)对科技专利资金跟踪落实不到位问的整改

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申请下达了部分专利资助资金,剩余资金已列入2023年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等市财政局审批。

(十)对选举“无效”变“有效”问的整改

1.二支部支委已于930日召开整改会议,支委3人分别做自我分析,当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学习,并严格对照《党支部工作规范手册》启动了本届党支部换届程序,目前机关党委已经批复同意换届,党组于1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确定重新调整党支部人员,待党支部人员重新调整后,由党委确定支部委员酝酿人选再进行下一步流程。

2.一支部严格按照局机关党委要求,组织支部委员学习支部换届有关文件,使各委员详细了解支部换届规范流程,为明年支部规范选举做好准备。

3.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指导,严格把关各项工作流程和严肃换届工作纪律。

(十一)对换届工作不严谨,错漏百出问的整改

1.二支部支委对换届工作进行认真反思,学习支部换届有关文件,详细了解支部换届规范流程,并严格对照《党支部工作规范手册》启动了本届党支部换届程序,目前机关党委已经批复同意换届,由党委确定支部委员人选再进行下一步流程。

2.一支部支委已在相关党建网站下载了党的二十大通过最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组织党员进行认真学习。

(十二)对发展党员流程不规范问的整改

1.第二党支部组织支委加强对《党支部工作规范手册》的学习,规范会议记录的写作格式,做好建章立制。二支部已于12月初完成1名正式党员的入党所有手续,严格按规定完善各阶段的档案记录。

2.第一党支部现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发展党员的相关制度文件,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规程做好党员培养教育工作,并完善各阶段的档案记录。

(十三)对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问的整改

1.局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学习党员档案管理学习,规范档案管理。

2.分管局领导牵头成立档案整理小组,复核相应同志的入党材料,与每人都谈话沟通情况,并以市科技局名义分别给党员档案存在问题的同志原入党单位发函,请求协助提供资料并函复,收到函复材料后,档案整理小组核实每位同志的情况,最后局机关党委对档案存在问题的党员分别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市直工委审定。

3.支部严格按照局机关党委的部署,坚持做好支部党员工作手册的规范整理工作。

(十四)对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问的整改

筹备巡察整改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期间,局班子成员对照职责进行真实有效的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按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克服常见通病;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解决思想问题;会前开展问卷调查,广听民意,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多对多谈话,普遍查找问题。1230日召开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达到预期效果。

(十五)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问的整改

1.因会议记录不规范的原因造成的整改问题,第二党支部支委每位党员都做了深刻的自我批评,针对“只谈下一步工作”的问题,支委会进行深刻检讨,并对以后的会议记录进行相应完善。

2.加强各支部理论学习,要求按照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撰写学习心得,做好学习笔记。

3.加大会前准备情况督导检查,做到组织学习到位、检视问题到位、谈心谈话到位、确保准备充分。

4.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党员自评、党员互评,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自评真实诚恳,党员互评严谨中肯,组织评定公平公正。

5.2021年度和2022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中,已严格按照规程组织程序进行。

(十六)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问的整改

1.局党组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和学习,并由分管领导组织了人事管理干部开展专题学习,认真落实各项人事制度,并修改、完善《关于规范湛江市科技局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选拔任用及下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聘任工作方案》,补充完善相关规定,确保以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

2.根据巡察组的意见,人事科重新审核近年来在选人用人程序上的有关问题,分管领导召集人事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分析和讨论,明确选人用人的相关程序,强调要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

3.根据专项审核情况,进一步完善了选人用人的各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4.严格落实干部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的各项工作,加强干部的日常考核的各项工作和督促检查。

(十七)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扎实问的整改

1.制订《湛江市科技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整改工作方案》,按方案开展档案专项整改工作。

2.严格按照巡察意见和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1次全面核查,找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完善和补齐缺失资料。目前已全部完成人事档案的专项审核,对需要认定的已全部进行认定,对需要补充有关材料的,已重新纠正、补充好相关档案材料。

(十八)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的整改

1.20224月召开市科技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研究了廉政制度建设。

2.机关纪委干部开展了业务学习,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3.签订2022年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和各业务科室分别签订。

4.机关纪委对下属单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服务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与局办公室加强对下属单位固定资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下属单位加强单位实物管理,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十九)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的整改

1.局办公室已重新制定《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对公车使用、公车维修、汽车租赁等工作的要求和审批流程进行明确规定。

2.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车辆租赁制度,掌握租赁车辆有关要求和审批流程。

3.已督促公车管理责任人进行制度学习,熟悉车辆租赁制度,并严格遵守公车维修事前报批手续。

4.已对会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对会计核算工作的检查,确保今后三公经费会计核算数据真实性,并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及严格执行车辆租赁报销程序。

(二十)对公务接待管理不严问的整改

1.局办公室已建立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审批和报销要求。

2.已对手续审核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格按照审核程序把关。

3.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务接待管理管理制度,掌握公务接待有关要求和审批流程,今后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手续。

(二十一)对违规发放通讯费问的整改

1.20182020年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电话费,除已故人员外,已将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电话费收回。

2.强化纪律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杜绝严防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等问题的发生。

(二十二)对科研项目使用失效文件验收结题问的整改

经认真研究《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目前,该规程在试行阶段,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该规程适合湛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暂参照省文件执行。109日,该文件已转发局各科室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已按照此规程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并根据省厅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及时调整我市的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政策文件。

(二十三)对科技项目跟踪监管不到位问的整改

1.积极推进逾期未清理项目的清理工作。

1)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各科室科长为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实时汇报项目清理进度,及时与分管领导汇报,提高工作效率。

2)全面开展项目清理工作。多次协调清理工作中难点,共同协商解决。根据时间节点展开部署,层层抓落实,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3)逾期未验收的项目清理工作进展情况。逾期未验收项目共115项、已验收项目71项,未验收项目44项(资金未到位26项,延期7项,计划近期验收、终止结题11项)。

2.加强科研失信行为监管力度。

1)针对延迟验收或无法验收的失信行为缺乏监管,1021日已出台《湛江市科研诚信管理规程(试行)》下一步我局拟计划调整科室职责成立科技监督科,全程开展科技监督,全面监管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修订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科技监督功能。

2)积极与省科技厅监督处对接,探索依托阳光政务平台建立科技项目监督的黑名单制度,对无故延迟验收或无法验收的失信行为视情列入黑名单管理。目前,已于省厅主管部门达成初步意见。

(二十四)对内部职能设置不合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的整改

1.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重新调整市科技局内设科室职能,成立专门的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科,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于2022910日已上报市委编办。

2.1220日,市委编办批准并印发了《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科技局内设机构的通知》(湛机编办〔2022158号),明确成立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专门负责科技监督职能。

(二十五)对制度建设有形式主义问的整改

1.组织全局机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及省相关制度制订文件,党组织工作条例,科技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按照中央及省相关党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内部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202210月,由局办公室牵头,与人事科、机关党委一同,分党建、人事、财务、日常工作等四个类别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修订,共梳理修订各种工作制度33份,重新建立完善符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局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并经征求各科室和局领导意见后,汇编成册(《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工作制度汇编》),印发执行。

(二十六)对违反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问的整改

1.已将工会经费与党费的会计和出纳电子印鉴分开,出纳印鉴和会计印鉴各由1同志管理。

2.已将会计档案与文件档案分开管理,指定1同志作为会计档案专管员,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3.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避免发生财务舞弊。

(二十七)对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问的整改

1.已完善物资采购制度,严格物资采购流程,并组织经办人员学习相关制度,按要求对物资进行验收工作。

2.已指定食堂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办公室1同志作为验收人,负责采购验收工作。同时,由局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加强监管和开展不定期抽检。

(二十八)对资金支付管理手续不完善问的整改

1.经核查,我局电费是由银行委托代缴,缴费后供电局再发送发票到我局归档,2021228日无发票报销电费原因是供电局经办人员没有及时将发票发送到我局导致。目前,已补齐20212月电费发票。                      

2.已将部分专项或大额资金支付依据材料补齐;经核查,未按合同要求分两次付款是由于资金申请流程有疏漏,现已建立完善资金支付流程,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资金支付流程付款,并严格要求各科室按照合同要求申请项目资金。

3.已建立完善差旅财务报销流程,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务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制度要求提交报销材料,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流程进行报批。

(二十九)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的整改

1.已建立《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指定办公室1同志负责资产管理工作。

2.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局固定资产进行整理清查,已于12月下旬完成清查工作,将完善资产台账并按要求设置资产卡片。

3.经核查,资产管理系统的固定资产余额与财务账余额不符等原因是部分固定资产没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导致,现已补录相关固定资产,使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余额与财务账余额相符。

4.经核查,服务部处置固定资产未报科技局审批是由于当时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完善,未及时督促下属企业上报固定资产处置情况。现已将固定资产制度完善,并严格要求下属单位按照固定资产制度处置固定资产。                

5.经核查,生产力促进中心未及时进行资产销账,是由于将车辆拍卖并将处置费用上缴财政后,财务人员未及时进行资产销账处理,且当时已经封账无法修改资产系统内容。现已严格要求下属单位按照固定资产制度执行,并督促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6.分管领导已对办公室、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服务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办公室已加强对下属单位固定资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下属单位加强单位实物管理,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三十)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的整改

1.经核查,202112月市科技局大院大门工程进度款记账凭证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相符原因是经办人员将金额相似的2份原始凭证倒转附到记账凭证导致。目前,已调整原始凭证,将其附到相符的记账凭证中。

2.已对相关经办人进行谈话教育,督促经办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时需保持认真严谨的态度,防止在今后工作中再次出现会计核算科目混乱现象。

3.加大监管力度,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整改。

(三十一)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缺乏监管指导问题的整改

1.局办公室已建立日常提醒机制,由局会计人员每月按时对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督促指导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在数字财政系统上检查会计记账进度,加强监督监管力度。

2.目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已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财务审批流程,并组织人员学习制度,加强对报销手续的审核程序,确保今后会计报销手续齐全、依法依规编制会计凭证。

(三十二)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问的整改

1.综合科已定期更新《市科技局现行政策文件清单》,目前我局现行政策25份,其中综合规划类5份,项目及资金管理类6份,平台建设类5份,企业培育类5份,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产业集群及创新人才各1份,需要及时修改完善《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库建设与管理规程》。我局将于2023初出台政策8份,其中综合规划类、平台建设类、企业培育类和产业集群各2份。

2.资配科牵头首次启动科技项目立项查重。进一步完善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功能,做到在项目申报阶段,通过系统对重复申报、超项申报情况进行自动筛选排查,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重复申报项目,提高立项科研项目质量,进一步提升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效益。

3.资配科牵头开展科技项目申报单位现场核查工作。根据2022年湛江市海洋青年人才创新项目申报情况,纪检组带领我局监督科、资源配置科人员前往“湛江市广海绿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查看申报单位科研条件情况。

4.业务科室严格按照规程对2022年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形成项目审核呈批表并报资配科备案。

、其他问题或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市科技局党组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扬务实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扎实转变工作作风,统筹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科技创新工作。

(一)以党建为本,强化党建引领,不断培育忠诚、干净、担当科技人才队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我们最大的制度优势。党的二十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作为科技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到位。一是抓好政治学习;二是抓好作风建设;三是抓好廉政建设。

(二)以平台为基,强化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区域创新中心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是集聚创新资源、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载体,要加快建设以国家级、省级高新区为基础,以省重点实验室为核心,以省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为骨干,以各类研发机构为桥梁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水平。一是建好湛江湾实验室;二是建强高新区;三是建优科研机构;四是建全创新链条。

(三)以机制为要,强化机制创新,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我们要立足湛江、面向市场加快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制度机制,坚决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各种障碍,加强科技创新要素培育,积极营造让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环境。一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二是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三是建立产业协同攻关机制;四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以特色为先,强化特色品牌,不断塑造湛江特色区域创新体系。我市科技创新工作要依托独特优势、体现区域特色、服务地方产业。我们要聚焦在有限的领域,集中有限的资源力量进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求能够有所突破、有所掌握。一是在海洋科技创新上下功夫;二是在助力乡村振兴上下功夫;三是在绿色低碳发展上下功夫;四是在生态保护修复上下功夫。

我局党组将继续强化政治担当,深化党建引领,推进清廉建设,更好履行职责使命,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湛江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3339531;邮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湛江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党委(人事科);电子邮箱:zjskjj_jgdw@zhanj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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