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湛江市202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项目共计58项,安排资金750万元(资金计划由湛江市财政局另文下达)。其中,专题九至专题十四立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实施,其包含的项目详见附件2,经市科技局备案后,视为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享有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等的资格认定效力,验收结论视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项目经费由总负责人统筹分配、审批管理,严格按报备的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执行。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各项目承担单位收到资金下达通知后,应按照要求抓紧做好资金申请拨付工作。其中,市直单位联系湛江市科技局相关项目负责科室办理,县(市、区)单位联系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及财政局办理。
三、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市直单位应履行项目的日常管理职责,分别督促辖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本单位承担项目的团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中期检查、绩效评价、验收结题、项目审计等相关工作。
四、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履行好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
五、项目须通过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合同书签订后实施,项目在研过程中须按照要求填报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项目执行期满后须在1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因故需要延期的,须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前提出延期申请,获批后生效。
请于11月11日前在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将合同书提交至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审核,于11月1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纸质合同书(一式六份)报至湛江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庞 燕 0759-3205352(湛江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蔡 晶 0759-3335154(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2026年度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科技计划项目详表(第九至十四专题).pdf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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