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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年鉴】2015年湛江教育年鉴

时间:2024-04-02 16:33:34 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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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教育厅的精心指导下,市教育局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动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优质服务,以创建教育强市统揽工作全局,创新教育工作机制,致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市教育事业实现了均衡、优质、快速、健康发展。

  一、全面完成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各项工作。2015年全市教育创强、创均累计投入资金46.8亿元,全面完成创建教育强市各项工作,10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省教育强县(市、区),121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省教育强镇(街道)。学前三年入园率93.84%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2.13%;建成县级特殊教育学校8所、镇(街)随班就读资源班67个,实现了县镇两级特殊教育从无到有的新跨越,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8%;构建起从学前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群众反映强烈的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义务教育“入学难”、普通高中择校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也得到较好解决。通过教育创强,全市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历史性改善,学校面貌焕然一新,教育综合实力明显提升,教育公平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二、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以教育“创强”工程为统揽,统筹推进学校布局规划调整、标准化学校建设、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等重点工作,深入实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发展质量和水平的提升。一是学前教育蓬勃发展。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各类幼儿园增至1878所,在园幼儿29.6万人。建立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省市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实验园,开展省市一级幼儿园与薄弱乡镇中心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每个乡镇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规范化村级幼儿园的比例达56.6%。二是义务教育均衡优化。指导并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规范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秩序。全市改造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492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覆盖率达100%。全市已有8个县(市、区)获得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命名,位居粤东西北地区前列。三是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完成18所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任务;建成湛江市第四中学、湛江市爱周高级中学、雷州市第一中学和徐闻县实验学校等一批高标准高中学校(校区),优质高中学位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实行全市招生工作“一盘棋”,全面推行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阳光招生。四是职业教育转型升级。积极建设用地规模达15000亩的湛江教育基地,至2015年底,已落实一期用地4000亩,投入建设资金近7亿元,基本完成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一期建设,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整体迁建工作进展顺利,市第二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建成国家级实训基地7个、省级实训基地18个、市级公共实训中心1个和一批高水平校级实训中心。推进机电、商贸、医药、技工、农垦、幼教六大职教集团建设,建成省级示范学校5所、国家级示范学校创建学校3所,省级重点专业22个、市级重点专业39个。我市中职学校师生参加省和国家级各类技能竞赛获得各类奖项141个,其中全国一等奖4个。五是特殊教育跨越发展。完成市特殊教育学校改造提升工程,建起县级特殊教育学校8所,在乡镇(街道)建立随班就读资源班67个,实现了县镇两级特殊教育从无到有、各级特殊教育从有到优的新跨越,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8%。六是民办教育加快发展。湛江市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平等规范特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建成廉江实验学校、湛江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开发区实验学校等一批富有特色的民办学校,目前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占全市学校总数的39.51%,在校生规模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18.14%。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发展质量逐步提升,已成为推动湛江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联动育人体系,开展以“从我做起,争当文明使者”为主题团队活动,举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我做起”的万千学生书信活动和国学经典进校园、美德少年评选、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以及小学生诗歌节、小学生优秀童谣征集传唱等系列德育活动,大力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功创建特色文化校园371所,成为一道展示优秀传统文化的亮丽风景线。全面开展中小学生阳光长跑以及大课间、足球进校园、校园艺术等活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创建全国青少年学校足球特色学校26所、约占全省的十分之一。积极组织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实现中小学生合唱比赛、器乐比赛、师生摄影作品比赛、师生书法作品比赛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实施高考三年行动计划,强化三个学段教学监管;开展“贵生课堂”、“觉民教育”等课改活动,组织中小学各学科高效课堂教学大比赛;实施“粤教云”项目,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2015年全市高考上重点线人数3722人、比上年增长41.4%,上本科线人数19891人、比上年增长10.1%,高分层学生大幅增多。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推行政府、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提高创新型、技能型等各类人才培养质量。

  四、全面实施“强师工程”。2015年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为农村补充了91名新教师;组织城镇教师到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支教,1200多名城镇教师踊跃参加了支教活动;全面落实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提升计划,9.8万名教师参加了远程非学历培训,2.8万名农村初中和小学教师得到免费轮训,7.9万名教师参加了其它培训。实施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工程,获省通过教育家培养对象1名,省级名校长(园长)培养对象7名和省级名教师培养对象14名,省级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培养对象234名。获省授牌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共13个,建设市级名教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130个,培养培训名校长、名教师、骨干班主任、学科骨干教师3687人。全市参加国家“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共晒课13756节,居全省第二位。联合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湛江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教育资源均衡,2015年实际交流轮岗校长教师2146名。建立和完善了全市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精心组织师德报告团巡回报告,举办师德建设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专题辅导以及诗歌朗诵会,深化师德建设“五心”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教师周转房建设,至2015年底,全市建成教师周转房869套,在建834套、筹建580套。通过实施强师工程,城乡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我市获评省乡村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34名,广东省师德先进个人2名,南粤优秀教师54名、优秀教育工作者3名,省特级教师24名;参加国家、省级课堂教学比赛,获国家二等奖2个、省一等奖8个,有6个学科15位教师的课例被推选为部级“优课”;参加省学科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比赛,获省一等奖10个;参加省课改教学论文评比获一等奖12人。

  五、成功举办省运会学校体育组比赛。全市教育系统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全力做好第十四届省运会学校体育组项目场馆建设、竞赛准备和氛围营造等筹备工作,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批学校体育场馆,购置大批体育比赛有关器材,为学校体育组的健儿提供了设施优良的比赛场地,也为湛江学校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湛江市学校体育组各代表队,刻苦训练、顽强拼搏,比赛取得大丰收,获得金牌19枚、银牌12枚、铜牌18枚,奖牌总数居全省第四、金牌总数名列全省第三;竞技总分名列全省第三;团体总分名列全省第五;荣获代表团团体总分一等奖、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优秀赛区奖、“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优秀奖”等宝贵荣誉,圆满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五争四”目标。通过举办省运会,促进了我市学校体育运动的蓬勃发展。成功举办了全市第二十五届“协作杯”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和全国亿万学生冬季阳光长跑活动,承办“2015年广东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参加全国十四城市学校体育研究会举办的首届中小学室内体育课教学评选活动。各县(市、区)都举办了中小学生运动会,有力推动了学校体育的开展。

  六、全面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系统梳理市教育局职责权限并由市政府公布22项权责清单。健全教育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积极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和民办学校章程修订备案工作。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市教育局被评为2014年度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开展宪法日全市中小学生宪法宣誓仪式和“模拟法庭进校园”、“检察官送法进校园”等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实现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全覆盖,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建设,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省级28所、市级58所,德育示范校省级16所、市级211所,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2个。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成功创建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加强学籍管理,充分利用全国学籍系统的管理功能,从技术上、源头上杜绝和遏制违反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综合治理能力。规范了内部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明显减少。坚持以教育系统出现的系列反面案件为镜鉴,深刻分析“廉政隐患”和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议事规则。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财务审计、人事管理、招生考试、教师录用、职称评定、校服选定、培训机构选定等事项的公开,确定83所中小学校为教育收费动态监测点,在敏感领域设置了“防火墙”。推行阳光消费、阳光采购、阳光收费和阳光校务,健全实施教育督学督导责任区制度。推行中考改革,净化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公平。强力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阶段性成效。与驻湛高校的交流进一步加强,校地合作水平不断提高。

  各级各类教育

  【基础教育】

  一、学前教育。全市有幼儿园1878所,比上年增加229所。全市在园幼儿295880人(其中附设幼儿班幼儿数为27916人),比上年增加16896人,增长6.06%。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84%,比2014年提高1.36个百分点。

  二、义务教育。全市有小学779所,比上年减少56所;招生111734人,比上年增加12610人;毕业生88180人;在校生570321人,比上年增加20793人。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为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9.11%;小学年辍学率为0。全市有普通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47所)226所。招生87218人,比上年减少10744人;毕业生131136人,比上年减少2957人;在校生297605人,比上年减少49495人,降幅达14.26%。初中毛入学率为111.56%,比上年降低了4.76个百分点。毕业生升学率为98.66%。初中辍学率为1.44%,比上年降低了0.41个百分点。初中三年保留率为95.58%,比上年提高了1.38个百分点。

  三、普通高中教育。全市有普通高中学校80所,与上年持平。招生57502人,比上年减少4666人;在校生183055人,比上年减少10620人,减少5.48%;毕业生66096人,比上年增加1045人。

  四、特殊教育。全市有特殊教育学校7所,比上年增加5所。招生781人(含随班就读生),在校生3153人(含随班就读生)。“三残”少儿入学率为:小学96%,比上年增长了1个百分点;初中95.6%,比上年增长了0.4个百分点。

  【中等职业教育】

  全市有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学校63所,比上年增加1所;招生36364人,比上年减少12316人;在校生108646人,比上年减少27228人,减少20.04%。此外,全市2015年向市外(含珠三角地区)输送中职学生约3.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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