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等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全省各地市要继续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制订本地实施办法,自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施,实施办法拟于2023年8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改革稳妥积极推进。湛江市教育局组织对《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湛教〔2022〕2号)进行修订,形成《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热忱希望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
请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湛江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书面材料题目和邮件主题请注明“《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必须署单位名称或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zjsjyj_zkk@zhanjiang.gov.cn。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湛江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邮编524043。
办公电话:3470623。
附件:1.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湛江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