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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7-30 12:21:07 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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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加强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预防和延缓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发生发展,切实降低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做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高度重视。2018年,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19年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均对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并明确了家庭、学校、学生、医疗卫生机构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2020年8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为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压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近视防控责任,动员全社会共同呵护好孩子的视力健康,扎实有效推进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制定了《湛江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本方案制定的依据主要有以下政策文件:1.《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粤教体艺〔2019〕14号);2.《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教体艺〔2020〕4号);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发《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湛教〔2019〕18号);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湛江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9年11月);5.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湛江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的批复(湛府函〔2020〕22号)。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县(市、区)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8%以上。

(二)明确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成立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并明确该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

(三)明确任务措施。明确家庭、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学生及有关部门的任务、职责和各自应采取的措施。

(四)明确评估要求。明确县级政府对近视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工作评估要求。

文件原文链接:

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jyj/zwgk/bmwj/gfxwj/content/post_1481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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