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的规定,现将廉江市安铺镇、车板镇、城北街道、城南街道、高桥镇等5个镇(街道)申报教育强镇(街道)复评督导验收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从5月5日至5月12日。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电子邮件) 0759-3329153;zjdds2008@126.com。个人来电、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湛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