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与省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教育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要求,加快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结合我市学校实际,市教育局拟制了《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5月9日-5月24日。
2.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湛江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科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必须署单位名称或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zjjytwy@163.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邮编:524043
湛江市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
附件:
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
改革发展备忘录》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好《教育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加快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8年,学校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较为完善,完全小学以上中小学校基本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中小学校基本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初步形成中小学幼儿园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力争创建广东省艺术教育试点县4个,广东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28所。
二、组织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学校美育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设立湛江市学校美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更盛 湛江市教育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袁新中 湛江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
组 长:周居尊 湛江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长
张
勉 湛江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成
员:何 峰 湛江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副科长
李小娥 湛江市教育局教研室音乐教研员
顾淑琴
湛江市教育局教研室美术教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湛江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办公室主任由何峰同志兼。
各地各学校也要设立相应领导机构,紧密结合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把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年度教育工作计划,认真履行美育发展职责,建立健全美育工作新机制。
三、主要工作
(一)建立完善美育工作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下,协调编制、发改、人社、财政、宣传、文广新、广播电视等部门联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积极营造学校美育工作大环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发挥美育教师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当地美术、音乐协会的合作,积极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主动开辟多渠道、多功能、多样性的学校美育工作方式方法,探索新时期学校美育工作新途径。
1、目标要求:相关工作机制制度要求在2018年9月之前完成;2020年之前,协调当地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公共艺术设施免费向学生开放。
2、责任单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市、区)及中小学学校美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开齐开足开好美育课程。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和教学指导纲要规定,开齐开足开好美育课程。美育课程包括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校还应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不少于4节,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不少于3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普通高中艺术课累计不少于108节。中等职业学校要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累计不少于72节。
1、工作目标:2018年9月开始,全市中小学美育课程开设基本达标。
2、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加强学校美育基础建设。
要进一步加快音乐、美术等艺术学科专业教师配备进程的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充实美育教学力量,着力解决好美育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要统筹教育资金,完善美育经费投入机制,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要求,抓好美育教学器材和场地设施建设,力争中小学校美育工作条件尽快满足标准要求。
1、工作目标:2020年中小学校美育工作条件基本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责任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
(四)不断深化学校美育改革。
着力推动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试点县工作,促进城乡美育均衡发展。加快艺术特色学校建设,推动形成学校艺术教育品牌。加大学校艺术教育交流,积极参与粤港澳艺术教育研究及人才培养合作机制;踊跃参加全国和省级、市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挖掘整理和传承红土文化艺术,积极拓展美育教育空间。
1、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创建广东省艺术教育试点县4个,广东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28所;初步形成具有时代精神、广大特点、湛江特色学校美育教育新模式。
2、责任单位:湛江市学校美育工作领导小组 。
(五)完善学校美育工作评价。
将学校美育工作纳入县(市、区)教育工作评价内容;建立县级学校美育工作考核机制,开展学校美育质量监测和督导;建立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我考评和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
1、工作目标:每年12月中旬之前完成艺术教育工作“三个办法”的年度评价工作,了解和把握学校美育工作大局;每年一次对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美育工作监测评价结果进行通报。
2、责任单位:湛江市学校美育工作领导小组。
(六)建立美育发展协同机制
以学校为主阵地,不断开展艺术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充分挖掘家庭、社会美育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多位一体的美育协同育人机制;规范艺术特长生招生,避免艺术学习的短期行为和功利化倾向,创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条件,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1、工作目标:建立美育发展协同机制
2、责任主体: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湛江市学校美育工作领导小组 。
湛江市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