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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湛江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2-27 09:26:52 来源: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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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教办〔2017510

 

关于印发《湛江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经局党组同意,现将《湛江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1225

 

 

湛江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湛江市市级机关绩效考核协调领导小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加强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教育装备中心、后勤产业办公室教育研究室、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组织机构

成立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更盛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新中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由人事科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政安科、基财科、基教科、职成科、思政科、体卫艺科、招考科、督导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统筹规划、督办考评、结果复核、解释回复、争议仲裁等工作。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中心工作目标、业务工作目标、创新创优目标、满意度目标以及加减分事项五个指标组成,总分100分,加减分5分

1、中心工作目标20考核内容为各下属单位相应承担的市“四个全面”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市“四个全面”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打分量化评分。

2、业务工作目标(60分)。局办公室每年年初汇总各下属单位根据自身本职工作要求制订年度工作目标及评分办法,牵头有关科室商定并报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年终领导小组办公室据此组织对下属单位工作进行核,根据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2017主要根据下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自评报告和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3创新创优目标(10分)。主要包括:因年度工作突出并获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得奖情况;单位成果创新及推广;年度工作改进情况;激励机制,完善并形成争先创优、干事干业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根据下属事业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4满意度目标(10分)。主要由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市教育局机关各室主要负责人、各直属学校负责人对管理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价意见和评比打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测,设置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测评(测评表见附件),分别按1.0、0.85、0.75、0.55系数计分,测评得分=(A*1+B*0.85+C*0.75+D*0.55)/(A+B+C+D),其中ABCD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个数

5、 加减分事项(5分)。市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可结合考核对象全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情况予以5分以内的加减分。

四、考核步骤

市教育局年初编制绩效考核年度方案(每年根据工作实际对年度方案进行适当修订),年内强化督查和日常考核,年终开展绩效考评。次年1月初开展考核,于月底前完成。

(一)动员部署每年12月25日前,市教育局考核办开展考核动员,部署具体工作。

(二)单位自评。各下属单位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对照各专项考核指标全面总结,逐项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提供证明材料。年1月5日前完成自评。

(三)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科室根据考核指标对下属单位提供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同时,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年1月中旬完成。

具体分工为:人事科负责工作满意度测评、分数汇总、过程指导监控和向领导小组报告;办公室负责牵头对教育装备中心、后勤产业办和教育研究室审核打分;人事科负责对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审核打分;思政科负责对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审核打分;招生考试科负责对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审核打分;体卫艺科负责对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审核打分。

(四)初核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初步考核结果向下属单位反馈。下属单位如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年1月中旬完成。

(五)结果审定考核结果由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正式通报。年1月前完成,其中2017年的要在2018年1月25日前完成。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和不定等次四类。下列特殊情形不定等次:一是不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重大决定事项,或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二是因管理不力、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等,导致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或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导致本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四是按有关规定需实行“一票否决”的。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考结果抄送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作为评价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选人用人、廉洁自律、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作为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考核合格以上的下属事业,按照市有关绩效奖金发放方案核定和发放绩效考核奖金。考核不合格的,对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不发绩效考核奖金,由局有关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考核结果合格以上但不定等次的,对单位领导班子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当年绩效考核奖,其他人员可发放绩效考核奖

六、工作要求

(一)下属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组织实施年度目标管理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自我管理,每月或每季度对照目标、对照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自查自纠,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局办公室负责对被考评单位完成工作目标的进度、质量和效益等情况不定期督查,重点对项目建设、民实事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局办公室要于每季度末向领导小组报告各下属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因政策调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等客观原因实施不了的,要及时书面向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报告进行调整。

(二)各下属单位要在每年1月5日前完成自评,提交各项评估指标的自评报告和证明材料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按期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纳入考评

(三)各下属单位根据本方案《业务工作目标》考核指标要求,结合单位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2018年度业务工作目标及评分办法(此项指标单项总分为100分,按照60%权重折算入综合总分,由下属事业单位自行分解工作目标,按照100分分值自行赋予每项工作目标分值和评分方法)于每年1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汇总。

 

附件:湛江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工作综合评价测评表

 附件:

湛江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工作综合评价测评表

考评对象(单位):

测评内容

评价等次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依法履职方面

 

 

 

 

创新发展方面

 

 

 

 

服务基层方面

 

 

 

 

作风建设方面

 

 

 

 

办事效率方面

 

 

 

 

清正廉洁方面

 

 

 

 

总体评价

 

 

 

 

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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