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义务教育阶段
对就读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二、高中教育阶段
(一)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学费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广东户籍普通高中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学杂费(不含住宿费),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其中:公办学校不得再向贫困户学生收取这三项费用;民办学校实际收费标准高于这三项费用补助标准的,可以向贫困户学生收取差额部分。
(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费补助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普通高中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施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
三、中等职业教育
(一)中职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学费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广东户籍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贫困户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500元。
(二)中职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广东户籍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贫困户学生实行生活费补助政策,生活费补助标准为3000元每生每年。
四、建档立卡专科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政策
全日制专科学校就读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专科学生可享受免学费补助政策,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全日制专科学校就读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专科学生可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生活费补助标准为7000元每生每年。
五、申请办法
(一)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对象应根据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共同认定。
(二)在广东省内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凭《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户帮扶记录簿》(2016-2018年)到学校申请。
(三)在广东省外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凭《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户帮扶记录簿》(2016-2018年)到户籍所在县教育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