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教育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教育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解

时间:2016-06-01 09:26:06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一、生源地贷款政策介绍

1.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无偿的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是无偿的,不属于捐赠式的无偿资助。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 借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户籍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信用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情况

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其他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4. 共同借款人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户籍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年龄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其他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5. 申贷金额及贷款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12000元的,按照12000元确定。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申贷手续。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申请手续。

2、初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学生在县服务系统网址为www.csls.cdb.com.cn。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申请表》;

2、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申请表》上仅需一个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申贷材料

l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

l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

l  户口簿原件

l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如果您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33,或去拨打省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广东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020-37627583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