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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学生外出集体活动,湛江市教育局发出特别提醒→

时间:2023-04-17 18:46:05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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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正值中小学生集体春游、研学等活动的季节,为保障外出集体活动中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湛江市教育局向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以及参与外出集体活动的学生、家长发出特别提醒。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注意事项: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认识到确保安全是研学活动的基本前提,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研学活动安全的指导,各学校要落实研学活动的主体责任,学校校长是研学活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严格把关研学活动的地点和项目,倡导学生参与有益身心健康、简单易上手、有安全保障的活动,禁止学生参与游船、玩水、钓鱼、游泳等涉水活动,禁止到未开发景区、有危险水域、安全条件不到位的场所开展活动,禁止学生参与高强度、无安全保障、与研学目的无关的体验活动,禁止学生参与对抗激烈的竞技体育活动,禁止委托无安全资质、无安全保障措施的企业或机构开展活动,坚决做到“无安全不出行”。

  要规范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组织管理。确有必要组织集体春游、研学等活动的,学校要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活动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确认出行师生要购买意外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机构和用车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安全责任。学校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参与外出集体活动的学生及家长注意事项:

  一、参与活动的学生如有心脏病,高血压、畏高等情况,出发前必须向班主任报告。

  二、参与活动的学生要统一着装,一切听从班主任、带队老师、安全员的指挥,确保人身安全,有需要时向老师提出,寻求成人帮助。

  三、进入活动区域必须遵守一切活动规则,严禁攀爬树木及设施设备,不能到有水的河湖、鱼塘、水坑、水池等地方玩耍、不能做划船、游泳、钓鱼等活动,不能私自喂动物,不玩机动游戏,不登高爬树,不得在活动区城内追逐打闹,做到文明有序参与活动。

  四、严格遵守活动的时间规定,包括出发时间,景点活动时间,就餐时间、回校集合时间等,并按指定的地点集合,清点人数后排队上车,未经老师批准不得自行离开和外出。

  五、乘车时,头、手、脚不能伸出车窗外,更不能在车辆进行中在车上随意走动,以免造成伤害。行车中途停车加油时,未经随车老师批准,学生禁止下车,避免走失。

  六、活动过程中,未经带队老师允许,不能擅自离队;若进行分散活动,不能单独一人行动,必须以小组为单位统一行动,听从组长指挥。

  七、参观学习时,排队要保持安静,不起哄,不插队,不推搡,以免发生混乱踩踏等事故。

  八、注意入乡随俗,不议论、不嘲笑当地群众,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九、如发生突发事件,如溺水、走失、遇险、身体不适、受伤、遇劫等,必须冷静,懂得自救,不盲目施救,想方设法通知老师,并拨打报警电话110,受伤拨打急救电话120。

  十、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不乱穿马路,不在马路附近追逐打闹。

  十一、活动结束后,学生不能贪恋游玩而推迟归队,回校后在安全、指定的地点等候家长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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