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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2-08-15 17:44:48 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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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起草了《湛江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93号)第十四条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4〕32号)第四点要求,针对文件制定有关事宜解释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前期充分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社会意见的基础上,我局拟制了《湛江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目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全面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展现学生个性特长,形成学生在初中阶段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档案,作为学生发展指导、毕业升学、学校育人质量评价的依据或参考。

  三、文件依据

  1.《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2.《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3.《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

  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1〕17号)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目的意义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方向性和指导性

  2、坚持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3、坚持真实客观和公正有效

  (三)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

  2、学业水平

  3、身心健康

  4、艺术素养

  5、社会实践

  (四)评价方式

  1、学生自我陈述评价

  2、教师评语评价

  3、重要观测点评价

  (五)评价程序

  1、录入记录

  2、审阅完善

  3、提交评语

  4、公示确认

  5、形成档案

  (六)评价结果及运用

  1、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

  2、作为学生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

  (七)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2、坚持常态化实施

  3、加强信息化管理

  4、开展全员培训

  5、发动各界力量支持

  6、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政策文件原文: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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