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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湛江市中考招生政策问答

时间:2022-05-20 09:15:22 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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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湛江市中考招生政策问答

 

一、考试安排

  1.今年中考科目有哪些?分值多少?

  答: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含选考科目),其中生物和地理安排在八年级考试。科目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2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各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50%计入总分),体育80分,总分940分。

2如何查询中考成绩?对中考成绩有疑问怎么办?

答:考生可通过“湛江市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zk.jyj.zhanjiang.gov.cn)或“粤省事”【教育服务专区—考试服务—中考服务】查询中考成绩。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规定时间集中送市教育局复查。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查分只查有无漏判考生试卷或加错分数。成绩确实有误的,将及时给予更正,更正后的成绩可通过上述网址查询。

  二、志愿填报

  3.我市中考志愿设几个批次?每个批次设几个志愿?

  答: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二批共三个批次。提前批录取的学校为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第一批录取的学校为经批准列入该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录取的学校为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办学实际申请跨批次录取、自主确定每个批次的招生计划,但须明确第一批次录取的优待条件。

  (1)提前批(设1个志愿):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定向需求来源地为:廉江市、雷州市。

  (2)第一批(设3个志愿组):第一志愿组为该批次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设2个志愿;第二志愿组为该批次普通高中指标生,设4个志愿;第三志愿组为该批次普通高中统招生,设4个志愿。

  (3)第二批(设3个志愿组):第一志愿组为该批次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设2个志愿;第二志愿组为该批次普通高中统招生,设5个志愿;第三志愿组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设4个志愿。

  4.填报志愿需注意哪些问题?

答:除自主招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按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一是准确把握中考招生政策;二是详细了解志愿设置和录取顺序;三是提前了解招生学校信息,包括招生学校的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住宿条件等;四是全面了解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填报民办学校时要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后审慎填报并对志愿负责;五是了解各普通高中学校往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自身实际,作为今年填报志愿的参考依据。

5.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是否需要填报志愿?

  答: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填报特长生志愿,同一批次限报2所普通高中学校,每所学校限报一个专业。

  6.填报志愿时遇到问题怎么办?

答:一是向所在初中学校班主任、负责志愿填报工作的老师请求帮助。二是向县(市、区)招考部门咨询,咨询电话如下:赤坎区3337157、霞山区2300291、坡头区3950297、麻章区3587978、经开区2968077、徐闻县4810053、雷州市8812307、遂溪县7762557、廉江市6682162、吴川市5582336三是向湛江市招考办咨询,电话:33158753339667QQ号:1209322404;或发送邮件到如下邮箱:zhaokaoban@QQ.com

三、招生录取

  7.普通高中学校投档原则是什么?投档比例是多少?

  答: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依批次、志愿组进行投档录取。投档划线顺序依次为第一批次志愿学校、第二批次志愿学校,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均按招生计划与录取人数11的比例投档。

  8.什么是“同分比较”原则?

  答:为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在划线过程中,如果招生学校计划数末位有多位考生总分相同,先安排享有“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优待的考生投档,如投档计划仍未完成,则按 “同分比较”原则(即先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若三科总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确定优先投档考生。

  9.为什么有些学生达到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却没有被该校录取?

  答:出现相同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被不同学校录取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学生已被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提前录取,不再按其中考成绩和志愿统一划线录取;二是考生中考成绩刚达到志愿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由于“同分比较”比较时不占优势而落选。

  10.什么是“指标到校”?指标生名额如何分配?

答:根据国家和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要求,实施将公办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优质学位分配到招生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含民办)政策,简称“指标到校”。我市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为50%,分配办法:某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某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该初中学校中考考生数÷该普通高中学校相应招生区域的中考考生数)×该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相应招生区域的指标生名额。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生名额可通过湛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招生计划查询。

  11.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分配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学生参加普通高中指标生名额分配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参加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二是连续三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具有就读学校三年完整学籍;三是填报了分配指标生名额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12.普通高中指标生如何录取?

答:公办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采用单独志愿组、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市教育局根据公办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对成绩达到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指标生分配条件的考生,按其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以及志愿学生招生计划与录取人数11的比例投档。

13.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如何录取?

  答:各批次体育艺术特长生实行同批次提前划线录取,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普通生志愿学校的投档和划线。具体录取办法:具有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资格的体育特长生和备战广东省中学生运动会布点学校运动队学生可免试入学,由招生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对其报名资格(含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后于63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定,招生学校为市直学校的,直接报市教育局审定,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公示,逾期视为放弃;其他体育艺术特长生要求术科成绩达到合格以上、且中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普通高中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才具备相应批次的录取资格,以中考成绩、术科成绩合成的总分(总分=中考成绩×40%+术科成绩×9.4×60%)与志愿为依据,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投档和划线,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依照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未被当批次特长生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按其同批次普通生志愿参与划线。

  14.哪些普通高中学校可申请自主招生?

答:为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给予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10%,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经批准可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办学条件申请自主招收普通生。今年申请自主招生的公办学校为:湛江第一中学、湛江市第二中学、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湛江市实验中学、湛江市第四中学、湛江市第二十一中学、湛江市坡头区第一中学、遂溪县第一中学、廉江市廉江中学;民办学校为:湛江一中培才学校(正在更名)、湛江市港城中学、湛江市东方实验学校、湛江市少林学校、湛江市崇文实验学校、湛江市博雅学校、徐闻县梅溪实验学校、廉江市实验学校。

  15.同时与多所普通高中学校签订自主招生拟录确认书会被哪所学校录取?

答:不提倡考生与多所普通高中学校签订自主招生拟录确认书。如果学生同时与多所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签订拟录确认书,则以最先在“湛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系统”录入的学校为最终拟录取学校。建议学生慎重选择,原则上只与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签订拟录确认书。

16.参加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学生是否需要填报志愿、参加中考?

答:需要。根据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规定,参加公办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实验班和民办普通高中普通生自主招生的学生须参加今年中考。其中:参加公办学校特色实验班自主招生的学生,其中考成绩不低于该校在相应招生区域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参加民办学校普通生自主招生的学生,其中考成绩不低于该校所在批次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能被正式录取。否则,取消其拟录资格,并由市教育局按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统一划线录取。

17.普通高中学校以承诺、签订协议等方式录取学生有效吗?

    答:无效。任何普通高中学校未经批准,不得以承诺录取、与学生签订协议、自行组织考试等方式违规提前招生。对于学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自行承担,并追究校长责任。

  18.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能否提出退档或转录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答:可以提出退档,结合个人意愿可转录中职学校,但不能转录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未经招生学校批准不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注册,将视作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特别提醒: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录取名册建立学籍,如果学生擅自转录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即使已进入高中学校就读,也无法取得高中学籍,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并追究违规接收学校校长的责任。

19.对普通高中录取学校不满意,可以到别的学校借读吗?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和省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规定,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伪造学籍等现象。

20.普通高中学校如何补录?哪些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中统一补录?

答:普通高中学校因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空出学位的,可申请统一补录。补录面向参加我市今年中考的未被录取学生,补录范围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补录学校名单和补录计划通过市教育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补录同样按考生考试成绩、志愿择优录取。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填报志愿而落选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补录;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未经招生学校批准不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但可根据个人意愿报读中职学校。

21.外市中考学生可以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和补录吗?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和省中考招生政策规定,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跨审批区域招生,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2.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入学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根据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经入学考试,审查合格被录取后,按规定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入校学习,取得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不建立学籍。被发现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普通高中新生,经学校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其学籍。因病或特殊事故未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普通高中新生,凭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或有关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经学校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保留其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普通高中学籍。

  23.因故未参加中考的学生是否可以就读高中阶段学校?

答:因故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可在招生录取结束后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即初中毕业证书)报读未完成招生任务的中职学校,但不能报读普通高中学校。

三、温馨提醒

1.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根据中考招生日程安排,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拟安排在6月中旬进行,请考生和家长关注湛江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s://www.zhanjiang.gov.cn/zhjedu/)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志愿填报文件

2.中考时间安排。

今年我市中考时间为2022626日至28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626日(星期日)

上午

08:30—9:30

60分钟

地理(初二)

10:20—11:20

60分钟

生物学(初二)

下午

15:00—17:00

120分钟

语文

627日(星期一)

上午

08:30—10:00

90分钟

数学

10:50—11:50

60分钟

道德与法治

下午

15:00—16:20

80分钟

物理

628日(星期二)

上午

08:30—10:00

90分钟

英语

10:50—11:50

60分钟

化学

下午

15:00—16:20

80分钟

历史

3.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和省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有关要求,今年我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时间安排在中考结束后至成绩公布前进行。

4.中考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制定了日程表。具体安排如下:

2022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负责单位

备注

1

印发《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2月

市教育局


2

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等科目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3月

市教育局


3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3月

市教育局


4

初中学业水平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 

4-5月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


5

有关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

4-5月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中学校


6

中职学校春季招生:组织生源工作

4月

各有关中职学校


7

中职学校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编制招生计划

4月

6-15日

各中职学校


8

印发《湛江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任务的通知》

5月中旬

市教育局


9

编制上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5月中旬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


10

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5月中旬

市教育局、市招生委员会、市人社局


11

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文化课考试

5月21日

市、县(市、区)教育局


12

印发下达中职学校招生任务文件

5月下旬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3

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5月下旬

市、县(市、区)教育局


14

印发《关于做好湛江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5月下旬

市教育局


15

上报不符合公办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指标生条件学生名单

6月上旬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


16

编制上报中职学校分专业、分生源招生计划

6月上旬

各中职学校


17

中考志愿填报及采集

6月中旬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


18

初中学业水平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

6月26-28日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


19

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7月中旬

市教育局


20

公布中考成绩和各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数线

7月中旬

市教育局


21

普通高中学校第一阶段录取

7月

中下旬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


22

完成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录取

7月底前

市教育局、各有关招生院校


23

各类中职学校统一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进行录取(第一阶段投档录取)

7月中旬-11月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24

导入中考成绩和考生志愿信息到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

7月30日前

市教育局


25

招生周报(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8月1日-10月20日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26

印发普通高中学校补录通知

8月上旬

市教育局


27

有关普通高中学校上报第一阶段录取退档考生名单(同时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进行退档)和补录计划

8月上旬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中学校


28

公布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

8月上旬

市教育局


29

普通高中学校第二阶段录取(补录)志愿填报

8月中上旬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


30

普通高中学校第二阶段录取(补录)

8月中旬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中学校


31

中职学校通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确认第一阶段录取的已注册新生

8月22日

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32

有关普通高中学校上报第二阶段录取退档考名单(同时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进行退档)

8月下旬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中学校


33

将三二分段中职段新生信息录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录取系统

8月30日

有关中职学校


34

普通高中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审核、盖章(第一、二阶段录取和补录的已注册新生)

9月中旬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


35

普通高中学校新生接续学籍和建立档案

9月中下旬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


36

中职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审核、盖章(通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确认的第一阶段录取的已注册新生)

9月4-7日

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37

第二阶段未完成招生任务的中职学校自主组织生源

8月25日-11月20日

有关中职学校


38

中职学校通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确认第二阶段录取的已注册新生

11月21日

有关中职学校


39

中职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审核、盖章(通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确认的第二阶段录取的已注册新生)

11月22-24日

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5.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享受录取优待?

答: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执行有关优待政策,具体优待对象、优待类型、分值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优待项目一览表》。


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优待项目一览表

优待分值

优待类型

文件依据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40

(一)驻“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

(二)我市(含驻湛部队医院)支援湖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的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子女。

《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政组干〔201481号)。(对应“优待类型”第二、三项)

《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赴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203号)。(对应“优待类型”第一项)


对应优待类型(一)、(三)项:《湛江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及军人子女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军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对应优先类型(二)项:《湛江市赴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及医务人员和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市卫生健康局出具的赴鄂参加抗击疫情的工作证明等材料;

30

(三)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岛”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注:残疾军人指一至六级残疾军人)

20

(四)人民警察烈士子女;

(五)因公牺牲、烈士、一级至四级残疾以及“英雄模范”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对应“优待类型第四项);《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201965号)(对应“优待类型”第五项)

对应优待类型(四)项:民政部门认定的《烈士证明书》;

对应优待类型(五)项:《湛江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审批表3》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消防救援人员干部证、消防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10










10

(六)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七)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对应“优待类型”第六项);《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201965号)(对应“优待类型”第七项)

对应优待类型(六)项:民政部门认定的《因公牺牲人民警察证明书》、《伤残人民警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应优待类型(七)项:《湛江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审批表3》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消防救援人员干部证、消防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八)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村居民户口的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女孩,在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中加10分录取。

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女孩实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加分优待的通知》(湛教〔200611号)

独生子女:提供母亲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独生子女证》、考生及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纯二女户:提供母亲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结扎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及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结扎户女孩,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离异另一方父亲或母亲的生育情况证明。

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九)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达到投档分数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调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三等功的军人子女、驻一般地区部队军人子女,中考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人子女需要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和军人的意愿,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复退军人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一)ABC 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高中阶段学校按当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执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根据其学习情况和意愿优先安排到报读的学校就读。

《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政组干〔201481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72号);(对应“优待类型”第九项)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744号);(对应“优待类型”第十项)

《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修订)》(湛教〔20213号)。(对应“优待类型”第十一项)

对应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优待类型(九)项:民政部门或驻湛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含团级独立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应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优待类型(十)项:县(市、区)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对应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优待类型(十一)项:《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

注:1.享受上述加分录取的考生,其享受加分录取政策后的总分仅用于投档录取,不作为考生学业考试的成绩。

2.上述各类优待条款中,每个考生可申报多项但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优待分值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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