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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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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时间:2021-09-24 10:31:04 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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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逐级进行动员部署。省委教育办举办学习贯彻《总体方案》培训班后,我市随即在2021年1月召开了《总体方案》培训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全市教育系统,对教育评价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培训会结束后,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办接着召开《总体方案》县级培训会,对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精神进行专门动员部署。二是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市、县教育及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支部会议等,对《总体方案》进行了学习研讨。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把《总体方案》纳入教师继续教育、教师培训的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各地各校通过各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对学习贯彻《总体方案》的宣传,营造教育评价改革良好氛围。三是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各地各校全面对标对表《总体方案》,对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及涉及《总体方案》中的“十个‘不得’、一个‘严禁’”等教育评价事项,全面深入开展清理。四是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市委教育办结合工作实际,逐条对照《总体方案》五大方面22个小点,制定了具体的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改革项目、举措、时间点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改革落实见效。五是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开展教育评价改革省级试点申报工作及市级、县级试点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紧紧围绕国家、省有关教育评价改革工作部署,把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营商环境整治、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教育重点工程推进等有机结合,不断推动教育更加公平和更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加强教育评价改革各项制度建设,继续做好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发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谋献策,共同做好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纳入各级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尤其要加强对各地各校开展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地各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尤其要做到“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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