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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第一学期我市将全面铺开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时间:2021-02-09 09:43:46 来源:湛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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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卓朝兴 通讯员龚成明)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积极响应社会关切,帮助家长解决课后托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缓解中小学生课后看管难题的重要举措。

  日前,记者从湛江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了要求。

  家长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

  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财政适当补助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地方,可采取在政府和学校支持下、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

  鼓励各县(市、区)实行校内课后服务平台管理,由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引入并管理第三方社会机构,搭建第三方社会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的桥梁;也可以由中小学校自行引入服务平台或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校内课后服务具体方式及做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直属有关学校可自行选择引入服务平台或第三方社会机构,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为稳妥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还应选取辖区内部分办学条件较好的中小学校进行试点,试点期为2020-2021学年,试点工作具体方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试点学校研究制定。试点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建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标准,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全面铺开。

  健全准入机制,确保师生安全

  各县(市、区)或中小学校应通过公开征集、招投标等方式,引入服务平台或第三次社会机构提供校内课后报务。服务平台或第三方社会机构应具有提供阅读培训、语言能力培训、艺术培训、体育培训、科技培训、社会服务等校内课后服务的资质。具体准入条件和技术要求由各县(市、区)或相关学校确定。

  各有关学校和服务平台或第三方机构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对服务人员的思想品德、健康状况严格把关,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机制,健全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安全保障。建立安全可靠的支付制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应先由第三方共管账户代管,每月在完成服务验收后向服务平台支付。

  主动接受监督,保障服务质量

  各有关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根据本校条件、学生需要、平台或第三方机构服务能力,明确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和内容,创新服务模式,确保服务质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学生家长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早餐、午餐、午休时间和下午课后至18时,下午课后服务时间可根据家长需求适当延长,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影响正常教学时间。

  在校早餐、午餐服务要严格执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在校午休服务场所需具备消防和卫生安全使用条件;课后基础托管服务以看护学生安全为主,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等;课后特色托管服务应按照选定课程、课程上线、线上报名、审核支付、组织实施的程序,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拓展训练等活动。

  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要加强对服务平台或第三方机构的监测评估,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要以学期为周期,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对服务平台或第三方机构所提供的校内课后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优化服务内容与标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对于在服务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出现较大管理过失、服务内容及质量与承诺明显不符、把服务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有违纪违法行为、综合满意度低于70%、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或者有损学校声誉的,要坚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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