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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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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台风“山竹”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8-09-14 11:57: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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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市中小学德育基地

91416时,台风“山竹”(超强台风级)中心位于湛江偏东方约160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以上。预计,“山竹”将以25公里左右的时速向西偏北方向移动, 16-17日将严重影响我市。根据《湛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已于91415时将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防御台风“山竹”工作中批示: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更加严阵以待,立足最不利的情况,用最高的标准,做最充足的准备,进行最严密的防御,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市委书记郑人豪同志批示:各地各部门务必以最坏的可能,把各种防御措施想细想到并落实到位,将台风损失降到最低。

为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做好台风“山竹”的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校园防风防汛工作责任制。各地各学校主要领导务必坚守岗位,在外人员要迅速回岗,亲自部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从15日起至台风结束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好相关防御工作。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督促指导挂点县(市、区)落实防台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要加强对辖区各类学校防风防汛工作的指导;学校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

二要以确保师生安全为核心,细致做好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从15日起至台风结束期间,校园内各类在建工程全部停止作业,并立即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设施或者其他临时设施,组织工作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三要各地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及以上信号时,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师生停课;停止师生一切户外活动;学校(幼儿园)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的幼儿,做好防御工作,并通知学生(幼儿)的监护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当气象部门解除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各地各校要有序组织师生复课,市教育局不再另发通知。

四要加强师生防台风、强降水、山洪、泥石流及山体滑坡等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风防汛自救能力。

五要加强信息沟通。灾害发生后,受灾学校应按照隶属关系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三防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和市直属学校要及时全面掌握本辖区本单位的受灾情况,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要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重大灾情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核实灾情后续报。

 

 

湛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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