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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湛江市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规范性文件)

时间:2012-04-13 00:01: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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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见附件2)的精神,我局制定了《湛江市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市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校的“规范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要及早制定“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1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我局基础教育科。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上报,我局将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予以宣传推广。联系人:王健,电话:3211209,传真:3336794,邮箱:jjk3332038@126.com

  附件:1、湛江市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2、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 义务教育  管理  方案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

  湛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0日印发

  

附件1:

湛江市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粤教基[201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和《义务教育法》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教育创强”工作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新形势下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引导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稳步提高办学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促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端正办学思想,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职责,强化管理责任,构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

  一是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教学管理、招生管理、考试和评价、竞赛管理和学籍管理。认真落实有关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科学安排作息时间、禁止违规补课、规范教材教辅的使用、规范编班行为和实行阳光招生等机制。

  二是规范校园管理。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校容校貌,使学校成为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生机勃发的育人场所。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创新办学理念,注重人文关怀,体现时代精神,突出教育功能,营造育人氛围,创建安全文明生态校园。

  三是规范安全管理。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安全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患意识和自护自救技能,完善保障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校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预防发生责任事故。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育秩序,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四是规范教师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编制规定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配足专任教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规聘用教师。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每位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得违规参与各种办学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

  五是规范学生管理。坚持德育为首,开展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坚持管理育人,切实有效地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坚持全员育人,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班、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六是规范收费管理。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严格规范教育收费秩序,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工作。严格收费纪律,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过程和收费结果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七是规范后勤管理。落实食堂卫生制度和采购验收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保证宿舍整洁有序;建立健全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修校舍,及时消除危房,图书、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计算机设备等分类登记造册,并定期清查、检修、维护,保证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坚持勤俭办学,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八是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学校行政、教育教学、教师业务、学生学籍、师生健康、人事、财务、固定资产、荣誉实物等各类档案,合理分类,装订整齐,有专人负责,有一套管理制度和规定。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档案室,其他学校建立档案资料橱,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效益。

  三、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湛江市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陈炎生局长任组长,林涛副局长、李尚武副局长、苏盛副局长任副组长,基础教育科、督导室、思想政治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教研室、监察室负责人为组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由苏盛副局长任主任,黄贤伟科长任副主任。

  四、实施步骤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将按照“市级指导、县级负责、校级实施”的工作模式,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阶段(2012年4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制定“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广泛宣传,举行启动仪式,部署有关工作。市教育局拟在4月中旬召开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现场会,举行启动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完善制度阶段(2012年5月—8月):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关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帮助义务教育学校进一步明确学校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各地义务教育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各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增强依法治校的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并狠抓落实,推进学校管理标准化、精细化。

  第三阶段,检查指导阶段(2012年9月—12月):一是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有关规章制度,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的意见,全面清理学校管理方面的现有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有关规章制度,查找学校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所辖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优秀学校的管理经验,指导薄弱学校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四是市教育局拟对各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作好迎按省抽查的准备。

  第四阶段,总结交流阶段(2013年1月):各县(市、区)教育局总结本地“规范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分析、提炼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律,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制度,并向市教育局推荐先进典型。市教育局将组织进行经验交流,并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义务教育学校,推广一批管理规范有序、办学效益好、社会评价高的学校的管理经验。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提升内涵建设水平是当前形势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的必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切实把规范学校管理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

  (二)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严密组织开展活动。要把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同开展其他业务工作统筹起来,发现问题及进处理,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整体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上台阶。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要负总责、亲自抓,把规范学校管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通过规范管理来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

  (三)深入总结,注重长远。“规范管理年”活动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经验做法,通过完善政策、形成制度固定下来,通过召开现场交流会、编发简报等形式推广开来,建立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管理年”活动结束后,要注意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实效性,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养成规范管理的行为模式。

 

   附件2: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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