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南大道(含延长线)项目用海变更审批前公示
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变更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南大道(含延长线)项目海域使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南大道(含延长线)项目
项目位置:湛江市东海岛北侧、东头山岛以南、中科炼化厂西面
用海概况:202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项目用海总面积13.7819公顷,其中跨海桥梁用海9.3114公顷,用海期限40年;非透水构筑物用海(排洪围堰)0.5740公顷,用海期限2年;非透水构筑物用海(其他围堰)3.8965公顷,用海期限1.5年。非透水构筑物用海已到期并注销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项目用海类型为路桥用海,本次申请变更跨海桥梁用海范围,申请用海期限与原批复用海期限一致。
受理单位: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216号沿海星岸3楼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科,0759-3100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