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码头(港池)用海变更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批复时间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码头(港池)用海变更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港池、蓄水,透水构筑物
批准用海为119.9931公顷,其中港池、蓄水117.6127公顷,透水构筑物2.3804公顷。
30年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