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江市龙营围龙兴水闸重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关于《廉江市龙营围龙兴水闸重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廉江市龙营围工程管理处委托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主体)编制的《廉江市龙营围龙兴水闸重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216号沿海星岸公馆三楼
邮 编:524043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科,0759-3114021
传 真:0759-3114021
电子邮箱:zjszyj_hyk@zhanjiang.gov.cn
附件:廉江市龙营围龙兴水闸重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