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闻县德湾贸易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关于《徐闻县德湾贸易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徐闻县德湾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主体)编制的《徐闻县德湾贸易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216号沿海星岸公馆三楼
邮 编:524043
联 系 人:黄成平
联系电话:0759-3107610
电子邮箱:zjszyj_hyk@zhanjiang.gov.cn
附件:徐闻县德湾贸易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pdf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