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时间:2026-04-03 17:28:21 来源:湛江市国资委
【打印】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据>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委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六)《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七)《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

  电话:0759-3181030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三级

1

机构概况

机构职能


市国资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办公室会同人事科

2

领导分工


市国资委领导分管工作等

办公室会同人事科

3

政务公开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内容

办公室

4

政策法规


上级政策文件内容及上级政策的解读材料

办公室会同委内各相关科室

5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基本信息、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企业改革改制、企业经营业绩考核

办公室会同委内各相关科室、各监管企业

6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本部门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财政专项信息

办公室

7

人事信息


市国资委人事任免公告、公务员录用公告等

人事科

8

政府信息公开


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办公室

9

信息公开指南


市国资委信息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监督方式等信息

办公室

10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

办公室

11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公示等其他类型文件

办公室会同委内各相关科室、各监管企业

12

依申请公开


市国资委信息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通道,包括申请须知、处理状态等信息

办公室会同委内各相关科室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