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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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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湛江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转让、租赁、担保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时间:2023-02-15 09:53:13 来源:湛江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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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湛江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转让、租赁、担保管理办法》(湛府办函〔2021〕66 号)有效期延长一年,延长至2023年10月26日,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资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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