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OO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上一页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