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国资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湛江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公布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国资委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国资委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传真:0759-3618119;电话:0759-3618113)。
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按文件要求,主动在部门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根据《条例》、《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2018年市国资委部门网站已集约至市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公开以下内容:
1.公开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公示。
我委已在网站公开市属企业改制重组的信息(市国资公司权属企业市建筑工程公司、市联运公司兼并重组批复文件)。我委将持续对市属企业改革改制情况进行及时更新。
2.公开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财务指标情况和经营业绩考核情况。
我委已在网站公开市属企业经济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并在我委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公开《2017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
3.公开我委派驻市属企业监事会对市属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
我委已在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监事会动态”栏目,公开监事会对省属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4.公开市属企业重要人事变动情况。
我委在“信息公开”栏目的“人事信息”专栏中,及时更新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及机关人员任免信息。
(二)转载和传达最新政策解读信息。
根据市府办工作要求,完善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重组与资本运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监事会动态等栏目的内容质量较上年有一定提高。通过“政策文件”栏目,即时转达国务院、省政府及其国资监管部门的重要政策和文件。2018年全年共转载最新政策热点信息4条,内容紧贴时政和实际。
(三)及时公开工作动态信息。
市国资委按照要求及时制作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包括委机关及企业工作动态、部门预算信息、统计信息、党群工作、重点领域信息、“五公开”信息等,2018年共发布工作动态41条。
(四)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17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要求,较好地完成考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国资委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69条。其中,“工作动态”41条,“专题专栏”6条,“重点领域信息专栏”10条,其他栏目12条。同时,相应在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保障政府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8年,市国资委在“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收到依申请公开2份,已依法予以答复,并予以公开相关信息。
2018年,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未发生针对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与市国资委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度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皆属网上申请,市国资委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行政经费支出,亦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全面等问题。市国资委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2019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设。
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考评机制,根据2019年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等文件要求,明确分工,调动委内各相关科(室)及市属企业工作积极性,形成联动机制,有效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逐步加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改革、增资扩股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改革改制重组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关信息的公开内容。市国资委将参照省国资委研究公开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有关信息。
三是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
此项待省国资委制定省属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后,参照相关制度制定我市市属企业信息公开制度。
四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由于市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国企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全面。2019年将立足全局,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设,适时举办具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并积极向各兄弟部门学习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学习、交流和借鉴,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