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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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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减免企业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3-18 17:43:24 来源:湛江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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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国资监管〔2020〕20号

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减免企业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湛江市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现就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减免企业租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企业要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关键作用,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湛江市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尤其是物业减租政策,要落实到位,让政策深入民心,团结一致,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措施到位抓落实。各企业要抓紧做好物业租赁情况全面梳理工作,主动了解承租企业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情况,研究制定房租减免事项具体工作流程,确保减免工作依法依规、程序到位、及时高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做好统计存档工作。各企业在减免租金工作中要做好出租物业梳理、审批资料、落实减免情况等统计汇总、存档工作,并于3月20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市国资委。联系人:姚德,联系电话:3618112,电子邮箱:zjgz8@126.com。

    特此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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