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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时间:2023-10-08 12:34:03 来源: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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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益,确保政策顺利落地,同时对现行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政策措施进行配套补充,我局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

  二、文件制定的政策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 号)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1〕5 号)

  3.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湛办字〔2019〕13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二条。分为总则、职责分工、支持范围和方式、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3条。第一条是《实施细则》制定的参考依据;第二条明确资金定义及资金来源;第三条规定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共4条。明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支持范围和方式,共3条。第八至十条明确该实施细则的支持对象、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和标准,结合湛江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参考粤工信规字〔2021〕5号第八至十条有关规定。

  第四章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共5条。第十一条明确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参考粤工信规字〔2021〕5 号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第十二条明确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流程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流程;第十三至十五条按照资金、预算管理的要求,明确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职责。

  第五章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共5条。第十六条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明确,参考粤工信规字〔2021〕5号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第十七至十九条按照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要求,明确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职责;第二十条明确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审批、使用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第六章附则,共2条。第二十一条明确实施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明确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 (粤工信规字〔2021〕5 号)的有效期保持一致。

原文:关于印发《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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