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第四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根据《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湛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的通知》(湛工信函〔2025〕8号),现拟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第四批)申报与评审工作。请你们按照《湛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并就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属于农副产品与食品加工、小家电、羽绒3个细分行业范围的制造业中小企业。
(二)申报单位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可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重要佐证材料),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三)申报项目在湛江市内实施,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未获得过其他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申报项目投入核算期为2023年10月1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申报项目须在此期限内实施并完工,且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完工报告日期,发票(报关单)和银行付款(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日期须在项目验收前完成。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除了提交《申报指南》中明确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交项目投入明细表(附件2)、企业信用承诺函(附件3)、企业数字化水平自评测证明材料(附件4)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企业改造完成后登陆“湛江市数字化水平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www.zhanjiangdt.com/),提交申报材料。
(二)形式审查。由数字化牵引单位、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逐级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查。
(三)材料报送。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材料由企业报送至项目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入库申报材料后进行复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数字产业科)。
(四)入库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批次为企业开展改造后的数字化水平认定,并现场进行项目入库审核。
四、申报时间
请企业于2025年8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编排目录并装订成册)报送至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复核后,于2025年8月27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各1份)、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3181591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数字产业科。
附件:1 湛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wps
2 湛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投入明细表.xlsx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19日
(联系人:张永峰、李凯超;联系电话:318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