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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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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湛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遴选增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26 11:19:18 来源: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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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根据工作需要,现围绕农副产品与食品加工、小家电、羽绒等三个行业,遴选增补湛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以下简称“牵引单位”),作为各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的牵头组织单位。由牵引单位联合1类实施数字化集成服务的企业(比如行业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等具备数字化供给能力的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具备共性底座能力的企业)和N个产业生态企业(如专业软硬件企业、产业链生态企业等)组建“1+1+N”的产业生态联合体,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前期已认定的水产行业牵引单位自动调整农副产品与食品加工行业牵引单位,无需进行申报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面向我市农副产品与食品加工、小家电、羽绒等三个细分行业,遴选增补有意愿、有能力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在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管理、安全等各环节,通过“供应链模式”、“产业链模式”等模式实现数字化改造的牵引单位。

  “供应链模式”,为供应链龙头企业(在特定行业领域有产业号召力、有强烈的供应链数字化提升意愿、能够辐射带动供应链中小企业的制造业骨干企业);

  “产业链模式”,为产业链牵引平台企业(具有较深行业制造知识和服务经验、较强行业资源整合能力的细分行业平台型企业,包括从制造业企业衍生的工业服务平台或深耕制造业细分产业链的第三方行业平台等)。

  二、申报条件

  (一)供应链龙头企业

  1.申报单位为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湛江市外申报主体需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2.申报单位具有广大的供应链上下游合作伙伴,具备多渠道运营能力与供应链解决方案能力,并承诺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高效协同、安全可控的新型供应链体系。

  3.申报单位或产业生态联合体具有较强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和有细分行业的成功案例且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申报单位或合作数字化服务应提供申报细分行业过往案例。

  4.申报单位或产业生态联合体提供的“小轻快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应具有自主(或获得使用许可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且尽量能够覆盖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管理、安全等关键环节。应提供不少于15个“小轻快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且承诺对数字化改造服务予以让利。

  5.申报单位须提供拟改造的中小企业名单,且优先选择创新意愿强、应用场景丰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改造的重点对象,并兼顾不同环节、不同规模、不同发展水平的中小企业。

  6.申报单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产业链牵引平台企业

  1.申报单位为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湛江市外申报主体需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2.申报单位有较强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和行业数字化转型牵引意愿,积极发动所申报行业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并承诺完成一定数量的所申报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

  3.申报单位具有较深的行业知识积累、丰富的行业服务案例、较为完善的行业服务生态,具有细分行业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解决方案、产品集成能力,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持续稳定、高质量的服务支持。申报单位或产业生态联合体应提供申报的细分行业过往案例。

  4.申报单位或产业生态联合体提供的“小轻快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应具有自主(或获得使用许可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且尽量能够覆盖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管理、安全等关键环节。应提供不少于15个“小轻快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且承诺对数字化改造服务予以让利。

  5.申报单位须提供拟改造的中小企业名单,且优先选择创新意愿强、应用场景丰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改造的重点对象,并兼顾不同环节、不同规模、不同发展水平的中小企业。

  6.申报单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单位与数字化集成服务企业须已达成面向此次数字化转型的相关合作协议。

  (二)牵引单位应与拟改造的中小企业签订改造合同,做好改造整体规划,开展改造全过程管理,统筹推进改造项目实施。改造完成后,参加改造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最新版本《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

  (三)牵引单位组建的“1+1+N”产业生态联合体,对于其中的N个产业生态企业应建立动态进出机制,依据服务能力水平与服务效果定期评定,并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履行备案手续进行动态变更。

  (四)牵引单位须承诺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期内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的细分行业深调研、数字化改造前后诊断评估、试点工作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数字化产品清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牵引单位基于“1+1+N”的产业生态联合体,制定本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所需的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管理、安全等各环节的产品清单,根据实际需求动态完善,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自主选用。

  (六)对于转型成效突出且能带动本市其他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的服务案例,将作为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推广。

  四、申报材料

  (一)数字化牵引单位申报表(附件1);

  (二)申报单位与数字化集成服务企业合作协议(附件2);

  (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附件3);

  (四)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完税证明、本单位2024年12月社保参保证明、本地服务团队证明(非湛江市内注册企业根据实际提供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如有,请提供本市长期办公场所证明或组建服务团队的承诺函);

  (五)数字化集成服务企业及各产业生态企业名录。名录中相关企业均需盖章(附件4);

  (六)数字化集成服务企业及各产业生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完税证明);

  (七)申报单位、数字化集成服务企业及各产业生态企业产品清单(同步提供已获得的有关合同、软件著作权、知识产权和国家信创产品等证明)(附件5);

  (八)项目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发票、系统截图等。已完成实施项目,需提供验收报告)(附件6);

  (九)拟改造中小企业清单(附件7);

  (十)提供不少于拟承诺被改造企业指标数量10%的被改造企业合作意向书并盖章(附件8);

  (十一)承诺函(附件9);

  (十二)申报单位、数字化集成服务企业及各产业生态企业从“信用中国”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www.creditchina.gov.cn);

  (十三)其他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

  五、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

  1.湛江市内注册的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汇编成册(编制目录,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加盖骑缝章,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5年7月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电子档材料(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和可编辑版本)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数字产业科)。

  2.湛江市外注册的申报单位在上述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数字产业科)。

  3.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形式审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符合性进行审查。

  (三)专家评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形成拟增补的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

  (四)公示发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拟增补的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在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发布入选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


  附件:1.数字化牵引单位申报表(模板)

            2.申报单位与数字化集成服务企业合作协议(模板)

           3.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模板)

           4.申报单位、数字化集成服务企业及各产业生态企业名录(相关企业盖章)

           5.申报单位、数字化集成服务企业及各产业生态企业产品清单

           6.申报单位、数字化集成服务企业及各产业生态企业项目案例表

           7.拟改造中小企业清单

           8.拟被改造企业初步合作意向书(模板)

           9.承诺函(模板)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张永峰、李凯超,联系电话:0759-3181591;邮箱:gxszcy@126.com)


附件下载: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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