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废止《湛江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暂行管理办法》(湛经信中小企〔2016〕314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