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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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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8 17:48:58 来源: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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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5号)转发你们。根据国家、省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第八批大气治理、第六批污水治理、第六批环境监测仪器、第五批固废处理装备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2. 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

  (二)推荐程序

  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企业自愿申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 (http://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于4月15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推荐审核意见通过平台报送我局(工业节能循环经济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5号)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7日

  (联系人:陈卫明、黄天雕,联系电话:332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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